“她让我们……别出去?上楼?推门?”
孙姐点头,然后又摇头。她急了,比划得更快,但越急越乱,谁都看不懂。
最后她停下来,看着林涵。她伸出一根手指,在地上写字。
镜子里有灰。她用手指在灰上划,一笔一划,歪歪扭扭:
规则第三条
林涵盯着那行字。第三条规则:客人之间不可相互伤害,违者以客人论处。
他看过无数遍了。但孙姐现在写这个干什么?
孙姐又写:
看背面
背面?石碑有背面?他回想那块石碑——在古堡门口,刻着四条规则。他看过正面,从来没想过翻过去看背面。
他转身就往外跑。跑到门口,推开门。外面是灰雾,雾里站着那块石碑。他绕到石碑后面——
背面有字。
很小的字,刻在石头下面,快被土埋住了。他蹲下来,用手扒开土,一行一行地看:
客人者,食材也。
主人者,厨也。
食客者,鬼也。
三者循环,生生不息。
下面还有一行,更小,像刀尖刻的:
别信第四条。第四条是骗你的。
林涵盯着那行字,脑子里轰的一声。
第四条规则是骗人的。那他们一直信以为真的“不可相互伤害”
,其实是陷阱?
他想起那张纸条:违者以客人论处。以客人论处是什么意思?变成客人?他们本来就是客人啊。
除非——
除非“以客人论处”
的意思,是变成“食材”
的那个“客人”
。
伤害别人的人,就会变成食材。
那反过来呢?如果伤害了“主人”
呢?
他站起来,走回门厅。镜子里,孙姐还在那儿站着,看着他。她指了指楼上,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做了一个“吃”
的动作。
林涵忽然明白了。
她让他吃。
吃什么?吃那间屋子里的东西?吃那个女人给的肉?
不对。她让他吃的,是“主人”
。
那个穿碎花裙的女人,那个缺手指的女人,那个从镜子里进进出出的女人——她是主人。如果客人吃了主人,会怎么样?
他想起那个婴儿。那个从孕妇肚子里爬出来的,满嘴尖牙的婴儿。那个婴儿吃了什么?吃了它妈?还是吃了别的东西?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今天晚上,他得试试。
他抬头看墙上的钟。指针还在两点十九分。钟摆停了,但钟面后面的黑洞里,那团头发,比昨天更长了。
头发垂到表盘上,垂到钟面外面,在地上堆了一小堆,黑黑的,湿湿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
那团头发里,有什么东西在动。
细细的,白白的,是手指。
婴儿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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