沮阳城,州牧府后院。
暮春的阳光透过窗棂洒进书房,在青砖地面上投下一片暖色的光斑,赵宸坐在案几后面,手里把玩着那颗赤红色的丹药。
门外传来脚步声。
“兄长,你找我?”
赵云推门进来,银甲白袍,腰杆笔直。他刚从校场上回来,甲胄上还沾着尘土,额角有细密的汗珠,呼吸却平稳如常。
这些年跟着赵宸南征北战,赵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只会跟着兄长打猎的少年了,他沉稳了,也更强了。
“子龙,坐。”
赵宸指了指对面的席位,将那颗丹药放在案上,“有样东西给你。”
赵云坐下,目光落在丹药上。他也算见多识广了,这些年兄长手里时不时会冒出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是什么?”
“好东西。吃了它。”
赵云没再多问。他端起丹药,看了一眼,直接放入口中。
丹药入腹的瞬间,赵云的瞳孔猛地一缩。
一股温热的气流从腹中升起,起初只是涓涓细流,片刻之后便如江河决堤,汹涌澎湃地涌向四肢百骸。他感觉浑身上下的骨骼在微微震颤,肌肉在绷紧又松开,像是在被一只无形的手反复揉捏重塑。
他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
青筋暴起,骨节咔咔作响。
赵宸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他知道丹药生效时的感觉,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力量感,不是言语能形容的。
书房里安静了好一会儿。
赵云闭着眼睛,一动不动,额角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衣甲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他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幅画面。
那是常山。少年时,他第一次拿起银枪,父亲的手覆在他手背上,教他握枪的姿势。“枪是百兵之魂,握枪不是用手,是用心。心到、眼到、手到,枪才能到。”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父亲去世后,他和兄长相依为命,那些关于枪法的教诲,他以为自己早就记不清了。可此刻,那些被遗忘的画面一幕幕浮现,清晰得像是昨天。
然后画面变了。
不再是父亲的教导,而是他自己在练枪。雪地上,银枪如龙,枪尖刺破漫天飞雪。一个动作重复了千百遍,手臂酸得抬不起来,虎口磨出了血泡,可他还在练。
那些年练枪的日日夜夜,那些汗水、疲惫、疼痛、坚持,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掠过。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力,每一滴汗水,都在这一刻被重新审视、重新理解。
原来,他一直追求的枪法的极致,从来不是招式有多精妙,不是度有多快,不是力气有多大。
是心。
枪随心动。心到,枪才能到。
赵云缓缓睁开眼睛。
他的目光变得不一样了。不是那种锐利的、咄咄逼人的锋芒,而是一种更内敛的、更深沉的东西,像是藏着万丈深渊的古井,表面波澜不惊,底下暗流涌动。
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院子里有一棵老槐树,枝繁叶茂。几只麻雀在枝头叽叽喳喳,扑棱着翅膀。
赵云伸出手,捡起窗台上的一枚落叶,捏在两指之间。
然后,他轻轻一弹。
落叶飞出,快如羽箭,无声无息地掠过院子,精准地击中了一只麻雀的翅膀。麻雀惊叫一声,扑腾着飞走了。
落叶飘然落地。
赵宸看着这一幕,眼睛微微眯起。
“感觉如何?”
赵宸问。
赵云沉默了片刻,像是在组织语言。
“枪法……好像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