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自己脚上的这双,只是最简单的白色。
多米尼克挑剔的想。
材质粗糙,不堪入目。
早晚有一天,这里要摆上他的专属拖鞋。到时候他要和奚亭说,他不喜欢这种傻里傻气的款式。
他万分嫌弃的穿上了,看那双狗狗拖鞋越看越不顺眼。
奚亭嫌他慢,先进去了。
客厅的灯是暖黄色的,照得整个房间非常柔和。奶白色的沙上斜斜的扔着两个靠枕,茶几上的白瓷花瓶颇有情调的插着几枝满天星,旁边摞着两本书,一本是奚行的,另一本是写本,上面的名字是奚亭。
多米尼克换好鞋走进来,目光扫过茶几上的两本书。
他拿起那本写本翻了一页。能看出来是新手练手或是画着玩玩,技艺并不十分精湛,上面画的是窗外的树,用铅笔线条松松的勾勒出叶子的轮廓。
再翻一页,多米尼克目光就顿住了。这张画的是一个背影,宽肩窄腰,正在书桌前看什么东西。这一张看起来……画得要认真的多,因为倾注了画者的感情,所以虽然只是草稿,多米尼克还是一眼认出那是谁。
再往后翻,不再有草木花果,全是同一个人的身影。
奚亭在厨房习惯性的出于礼节询问:“你要喝点什么吗?”
“一杯水就好。”
问出口的一瞬间他就后悔了。多米尼克还想在这里坐多久?万一哥哥回来了怎么办?
……
奚亭才没给他倒。毕竟多米尼克现在不算客人:“你参观完了吧?可以回去了吗?”
多米尼克放下本子,奚亭这才看见那是自己的写本,而且是很久之前的,不知道系统现在把它翻出来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你很喜欢画你哥哥?”
多米尼克看似不经意的问。
“练手而已。画别的东西画不好,画人稍微顺手一点。”
那还是之前偶然的兴趣,现在奚亭已经不画了。
“为什么只画他?”
这话问得好奇怪,弟弟画哥哥不是天经地义?
“哥哥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多呀。而且别人又不愿意让我画。”
而且哥哥是个耐心极佳的人,坐在那里看书的时候可以好几个小时不动,还可以随便让奚亭摆出姿势,实在是个最合格最贴心的模特,奚亭想画多久就画多久。
不过这些就不需要和多米尼克解释了,奚亭看耽误了这么久,怕哥哥回来,催促道:“你到底回不回去?已经很晚了。”
多米尼克的眼珠在灯下颜色浅得近乎透明,瞳孔里映着奚亭的脸,光影晃动:“那你给我也画一幅像,我就离开。”
奚亭眨了眨眼睛,不可置信:“现在?”
多米尼克双手交叉放在身前,骄矜点头,仿佛能给他画一幅肖像画是天大的荣誉。
虽然事实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