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驸马处理公务的同时,心中却隐隐有些不安。
手下怎么还没回来?难道那贼人始终没有现身?
就在这时,仆役通报有人送来一个小木盒,“老爷,有个男人让我将此物送过来。”
王驸马心中一紧,忙问道:“男人长什么样?”
那人回忆,“长得很普通,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个子不高。”
王驸马思索了一会儿,没能从记忆中找出符合的人,他赏了那人点钱打发了。
他独自端详起送过来的小木盒,这个盒子大概只有巴掌大小。
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折着的纸,下面压着一团粗布。
展开纸,上面只有几行小字:“三日后,郊外破庙,三百两银子赎人,别耍花招,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王驸马心跳加速,升起不好的预感,他又拿起那团粗布团,捏了捏,里面有一个柔软的东西。
他颤抖着打开那团粗布,一层、两层、三层……布越揭越薄,渗出的暗红色液体沾满了他的指尖。
揭开最后一层时,他看见了一只耳朵,血迹已呈深褐色。
“啊!”
王驸马猛地将布团扔回盒中,盖子“哐当”
一声合上。
那不是手下的耳朵吗?
威胁信上的“我们”
是什么意思?王驸马扶着桌沿,大口喘息,额头上渗出冷汗,这居然是一场团伙作案!
恐惧像冰水,将他从头顶浇到脚底。
……
荒庙后的空地上,火焰噼啪作响。
凌云志静静地看着火堆,手下大睁着眼睛躺在火中,半边脸血肉模糊,早已没了气息。
她从小包裹里取出一小罐油,均匀地洒在尸体上,火焰瞬间蹿得更高。
凌云志回到破庙换上男装,从神像下面拎起装银子的布袋坐上驴车。
驴车在官道上慢悠悠地走着。
回到城里时,已是晌午。街市热闹非凡,她在熟食铺前停下,买了半斤猪头肉,用油纸包好,拎着往家走。
家里
顾月坐在书桌前,手指轻轻拂过书页上的文字。
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在纸上投下的光影。
娘最近不让她做家务了,反而开始教她识字。
她很惊讶,第一次知道,娘竟然识字。
“我看王大郎读书,看着看着,自己也就会了。”
娘说这话时,神情平静。
回想到这里,顾月叹了口气,娘再也不叫爹“相公”
了,直接直呼其名,王大郎王大郎的叫。
她娘应该再也不会和爹再一起了。
门口传来响动。
娘手里还拎着一个小纸包。
她兴奋地冲上前,刚想喊出来,猛又想起娘现在是女扮男装,朝大门外张望了一眼,小声喊了句“……爹”
凌云志笑盈盈地关上门,举起手中的油纸包,“我买了猪头肉!”
真的?”
顾月的眼睛瞬间亮了。
以前在王村里,吃肉的人少,因此猪肉也卖的也少。
半个月才能赶一次集,赶集的时候才能买到猪肉。
现在住在城里,街上猪肉铺每天都有新鲜猪肉,包子店里都是鲜肉大包,小贩还会走街串巷卖熏肝酱肚、嫩豆腐等吃食。
凌云志拆开油纸,琥珀色的猪头肉泛着诱人的光泽,香气扑鼻。
顾月咽了咽口水,“娘,这么说,你的字画一定卖了不少钱吧?”
凌云志出门时借口出去卖字画了,她点点头,“我才刚摆摊一会儿,字画就被一位有钱人看中,很快就卖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