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各种“卧槽”
惊讶、错愕的宴会厅,随着莫黎华的到来而变得死寂。
这就是沈飞砚口中所说的来之不易、顶配绝佳的好亲事?
这莫黎华走路都像是地震一样,坐下来屁股都会把椅子坐烂的那种,你竟然说是一门好亲事?
既然说是好亲事,你怎么不亲自上啊?
众人的眼神从震惊,纷纷转为对沈烬的同情。
难,果然豪门的私生子太难了。
这样欺负人的,连仇人都忍不住心疼了啊!
其实上流圈子里各种名媛夜会进行各种串门,但是偏偏莫黎华所在的莫家是一个偏门、卖猪肉家致富,所以不受上流圈子喜欢。
也因此没有人在意莫黎华这样的千金有没有来串门。
所以,基本没人认识莫黎华,也就基本没人知道原来莫黎华竟然是三百斤的大宝贝!
今日一见,不如不见。
莫黎华似乎也现自己的三百斤肥肉不是那么招人喜欢,索性撅起嘴:“爹,我不想嫁人啦!”
随着她说话,那折折叠叠的肉层也随着震动,露出死死陷在肉里面的的珍珠项链。
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忍不住心疼那珍珠项链。
听到她说的话,几乎是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的那种感觉。
不想嫁人,那最好别嫁啊,不要祸害其他人了啊!
如果嫁了,洞房之夜都是问题啊,睡觉的时候都怕被压死呢。
“不要任性。”
一道属于东北壮汉的霸道声音响起。
莫黎华背后走出来一个魁梧的男人,还有几个跟班打手。
众人的脸像是吃了憋一样。
刚才只顾着莫黎华,竟然忽略了她背后的老爹!
失敬失敬!
莫天雄来到沈老爷子的面前,恭敬地一礼,也示意莫黎华:“女儿,快见过老爷子。”
“老爷子好!”
莫黎华说道。
那脖颈都藏在那厚厚的肉堆里,看着让人心惊。
沈老爷子轻轻地“诶”
了一声,“都坐下吧!”
然后他不自禁地看向三叔公那边,眼神很明显地在问:即使要给沈烬订婚,那也不能找个这样三百斤的女孩吧?
三叔公的脸色煞白,心虚地看向沈飞砚。
沈飞砚倒是镇定自若,丝毫没有觉得任何不妥,反而看向莫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