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说,他在这里已经算是级无敌平易近人了】
【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吗?】
谢知珩的动作很熟练,像是做过了无数次这道面。
鸡蛋打散,番茄切小块。
锅里油多倒一些,温度达到后再滑入蛋液,几乎瞬间就蓬松起来。
等全部凝固后,稍微翻炒几下便先盛出。
就着剩下的油放入番茄,煸炒出沙,再加上少许糖提味,倒回鸡蛋翻炒。
掺入烧开的水,下入细面,放适量盐,煮到汤汁较为浓稠。
谢知珩没让她帮忙端,单手就能轻松地将盛面的大碗稳稳托住。
令人率先注意到的不是那两碗香气扑鼻的面,而是袖子挽起后,那一小截透着青筋肌理的手臂,和凸起的腕部骨节。
“小心烫。”
“好。”
姜妙就这样安安心心地坐在餐桌前,等到了一顿白得的午餐。
鲜明的红黄色调,加上香喷喷的气味,让她食指大动。
迫不及待地挑起一撮面,呼呼吹了几下,又晾了会儿才放入口中。
番茄的酸甜和蛋香的浓郁中和得恰到好处,汤汁匀净地裹在每一根面条上,十分入味。
“怎么样?”
谢知珩坐在对面,看她吃完一口才问道。
姜妙竖起了一个大拇指,“级好吃!”
她专心致志地埋头苦吃。
这个一直以来养成的习惯,在做菜人的眼中,无疑就是对食物最好的尊重和赞誉。
谢知珩莫名觉得,今天他面前这碗面,似乎都要比以前做的更好吃些。
直到差不多见了底,姜妙才想起来给厨子更多的反馈。
她又真心实意地夸了几句,然后忍不住好奇问道:
“你是为什么厨艺这么好啊?而且连这种家常菜都会!”
一般富二代如果是对做饭感兴趣,大多也都会选择学摆盘更精致、做起来更优雅的西餐日料一类。
而不是这类烟火气十足的中式家常菜。
谢知珩拿纸拭了下嘴。
哪怕只是一碗面条,也被他吃出了在米其林餐厅一般的精致优雅感。
“之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大都自己做饭。”
“啊?”
姜妙神情错愕。
“不是应该会雇人……或者出去吃?”
“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