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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第3页)

他接过夫郎的话茬,赞成道:“咱们在棣县的那几日还热得很呢,这才十来天,就穿不住薄衣裳了。”

从秋老虎的干热到秋凉的微风,不过是两场雨的杰作,有时候想想,时节的变动也当真是奇妙。

常霄拆了一条兔子腿放到曾如意的碗里,羊肉冷着也能吃,蜜炙兔却是额外放在铁锅里煎热了的。

这样热过的炙兔纵使怎么也比不上刚出锅,风味却也没有打折太多。

曾如意夹起来咬了一口,很是满足。

——

搬家前,常霄赶着他的货郎车,把十几个村子和常去的庄子挨个走了一遍。

不仅是卖货,也将自己即将去马桥开杂货行的消息一一告知。

到时候如果有人乐意去镇上照顾他生意,自然是好,嫌太远的话,他也依旧会定期来乡下叫卖,只不过间隔的日子要比原来更长。

一圈走罢,似乎再没有什么未尽的琐事了。

赶在铺子开张前的几日,刚住进人一年的常家老宅再度落锁,家中的鸡进笼,龟入桶,狗上车,驴拉车,一个不少地跟着常霄与曾如意出了村子。

走过村路,驶过官道,顺利抵达马桥。

第146章开张

今日搬家,而昨日常霄和曾如意已经一大早来过马桥这边,把后院的屋子都给收拾了出来。

院子里一共是三间屋,正中堂屋,东西连着厢房,论大小都比不得乡下的村居,不过家里人少,倒是够住了。

暂且一间厢房睡觉,另一间摆上桌椅书架,外加曾如意的绣架,充作家中的账房和打闲暇的去处。

要是能在这里长久经营,今后生了孩子,就把西厢改做孩子的卧房,赶在孩子长大之前住上几年过渡也使得。

没错,自打马桥的铺子定下,从棣县回来后,两人就正经商讨过孩子的事。

距离成亲时过了一年,常霄年满二十,曾如意也有双九了。

在当下,这个岁数的小两口,膝下至少有了一个孩子,还多半都能满地跑了。

常霄不觉得在这件事上需要和别人比来比去,非要争个高下,但曾如意说的也有道理,孩子这事,也不是你想来就能来的。

多的是人成亲几年都怀不上,闹得家里鸡飞狗跳。

他们家好在不会出现此等情形,不若就此随缘,不再特意避着。

顺此一想,非要说的话,眼下确实也到时候了。

杂货行的生意不比别的,只要是镇子上有人,就不至于赔钱,不过是挣多挣少。

再加上有常霄的经营头脑,外加曾如意还能时不时做绣活给家里添点进项,想必今后每个月的入账,肯定是比先前做货郎的时候更多。

养孩子绝对养得起,只要不大手大脚花销,估计月月还能有盈余。

且从村子里到了镇子上,看郎中也方便,算是解决了常霄的一大心事。

最近几年,常霄不打算往远了走,一口吃不成个胖子,走远了,需要的本钱就多,路上风险也大,一不小心就是血本无归。

至多在近处,一个月能打个来回的地方走一走短途商道,外在从来往客商手中进些南北杂货,更加稳妥,旱涝保收。

如此真要是有了孩子,他出门的时日不长,在家的日子多的话就能一并照看,不教孩子和亲爹一别数月,重新见着的时候怕是早忘了模样。

不过说归说,最近两人都是连轴转,身累心也累。

白天生了倦意,晚上就没精力忙活。

加之上次进城,刚从甘小泉手里新买了几只羊肠套,曾如意见了还不舍得,说要么还是用完了再说,常霄自然是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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