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嫉妒呀!”
阿卡莎挑眉,退后半步,双手抱臂。
杨炯嗤笑反问:“嫉妒他们先走一步吗?”
阿卡莎直起身,背着手绕着杨炯转圈,纱袍的下摆拖在地毯上沙沙作响。
她转了两圈,在杨炯面前站定,歪着脑袋看他:“你不是知道我不是那什么巴托里夫人了吗?怎么还有这种傻想法?
实话告诉你,巴托里夫人早就死了,她在第一任丈夫的时候偷情被现,双方情斗,同归于尽,我不过是借她的名字行事而已!”
“呵呵!你当我雏儿呀?你比街道旁的……都熟练!”
杨炯还是维持了基本的体面,妓女两字终是没有说出口。
阿卡莎哪里不知这话中意思,眼眸闪烁,沉默了一阵。
她重新走到桌旁,捡起地上一个没碎的酒杯,拎起酒壶倒了半杯,酒液在水晶杯里打着旋,暗红如血。
她仰头一饮,喉间滚了两滚,随即靠在桌沿,手指转着酒杯,淡声开口:“我从小便是孤儿,从记忆起,便只有饥饿。
每天想得都是去哪里找吃的,草根、树皮、烂菜叶、馊掉的糊糊,抢到了便往嘴里塞,嚼都不嚼就吞下去。
五岁那年,我见过比我大的孩子把刚断气的同伴拖进下水道,用碎瓦片割肉,架在火上烤。
我蹲在墙根下看着,鼻子闻着肉香,肚子叫得像打雷,可我拔腿跑了,跑到河边灌了一肚子凉水。”
她顿了顿,酒杯在指间转了一圈,声音不自觉有几分颤抖。
“后来我饿得走不动路,躺在街角等死。一个老修女路过,给了我半块黑面包。那面包硬得像石头,我啃了半个时辰才啃下一口,嘴里全是血泡,可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老修女说跟我走,管饱。
我便跟她走了,做了小修女。
我不知道修女是什么,只知道我只要学好老修女教的东西,便能有面包吃,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我拼了命地学,天不亮就起来背经文,背错一个字便跪在石板上反思到天亮。寒冬时节,我在雪地里练武,脚趾被冻僵,便绕着教堂跑,跑热了再继续练。
我拼命做第一,拼了命地想要活下去。”
“所以,你们便是教皇培养的杀手?”
杨炯凝眸问,手上磨绳的动作却没停。
阿卡莎苦笑一声,酒杯往桌上一搁,自嘲道:“若仅仅做杀手就好了!人总是会长大,长大了就会明白,教会并不圣洁,老修女也并不善良。
我周边的姐妹一个个被送走,一个个消失,再也没回来。我以为她们是去别的教堂了,直到到我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
她的眼神突然变得空洞,声音轻不可闻:“原来她们不过是成了教皇联络贵族、供他们取乐的工具罢了!”
“所以你也……”
“我大概是过早见过人间的丑恶,对谁都藏着十分戒心。”
阿卡莎缓步走回杨炯面前,端起桌上那半杯残酒,不由分说地灌进他嘴里,“他们将我送到一个修道院的地下室的时候,周围突然出现三个教士和一个贵族,我便猜到了会生什么!
你猜……后来我如何了?”
“咳咳咳!”
杨炯剧烈咳嗽,瞪着阿卡莎,嗓子嘶哑:“忆往昔继续忆往昔,你灌我酒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