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产生了不舍的情绪。
他只能定下心神安慰自己,跟着童予宁干对他而言是件好事。
童予宁在职级上和他是平等的,没有天然的地位差,就不会给他居高临下的压迫感。
而且童予宁的工作作风是只做事不说话,一个人就能把所有活全盘接下,根本不需要人打下手。
跟着童予宁他会很轻松。
事实确实如他所料,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
童予宁抵着门他就快通过,童予宁跟对方说要取物证他就麻利地把物证袋打开。
两个人默契得像是配合过很多年一样,直接省略了沟通的过程。
与童予宁一起到达现尸体的现场后,他们分散开来,各自勘查。
尸体的落点距离河岸不远,只不过被河畔的树丛遮掩住,如果不是现尸体的女大学生视力好,估计要等到尸体腐败臭才能被人察觉。
穆扶奚站在河岸旁,抬头望向斜上方的山崖。
峭壁上横生着几棵枝繁叶茂的常青树。
据说死者的体表没有划伤,只有软组织挫伤,并且摔断了几根骨架,说明死者的尸体在坠落时没有挂到树杈上。
计算一下抛尸的轨迹,凶手在抛尸时应该不是踢踹或是用双手推下去的,也不是用麻袋包裹后将尸体甩出去的。
是真正的抛尸——横抱着尸体抛出去的。
凶手很有可能是想将尸体抛进河里,让尸体顺流而下,混淆抛尸的时间,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但是没有估准自己的力气,抛近了点,没能顺利将尸体抛进河里。
说明抛尸的时间是在夜间,更深露重,伸手不见五指,凶手无法确认自己是否抛尸成功,又不敢在白天来景区当着那么多摄像头确认。
景区的检票口只有一处,但龙桉山是依托于自然山水资源的原生态景区,地貌复杂,区域广阔,景区的工作人员顾及不到每一条山路和无人看管的缺口,因此常有当地的黄牛野导和景区抢生意,私自带着爱贪小便宜的游客抄路况复杂的土路逃票进入景区,一辆五菱宏光的面包车就能成为牟利的工具。
凶手一定是清楚这条路线的,不是住在附近的当地居民,就是以此为生的黄牛野导。
一般情况下的谋杀,凶手都会提前准备好作案工具和处理尸体的材料,尽量确保万无一失。这么随便的抛尸更像是慌乱之下临时起意,处理得十分潦草。
景区开得不算完善,沿途连路灯都没有,更别说监控摄像头。
只有景区的售票处、地面停车场、园区内人流量大的要道设有监控,其他地方都因保护自然环境没有过多改造。
监控没有覆盖整个景区和通往景区的所有道路,包括尸体坠落地点上方的土路,查监控的意义不大。
好在凶手抛尸那天下了点淅淅沥沥的小雨,土路边上的泥土软化,在踩塌的草丛前留下了明显的足迹。
穆扶奚沿着土路勘查,在距离土路一公里的地方找到了一双前端开胶的破旧皮鞋,和拓下的脚印一致。
应该是凶手在抛尸后低头看了眼自己满是泥泞的鞋,知道自己留下的脚印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索性丢弃了已经穿了多年无从查证的鞋。
说他聪明吧,他不知道把车驶出景区后再扔,导致警方可以从鞋查起,再不济也能作为辅助性的证据验证推理。
说他笨吧,他还知道足迹也能当作证据,把鞋直接扔了。
动了点脑筋,又没完全动。
一点不像是具有反侦察能力的职业杀手所为,应该就是普通的谋杀案。
死者的尸体从山崖边的高空坠落,摔得面目全非,脑浆都迸出来了。
第二天才从失踪报案的家属那里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虽然不管家属是否同意,对于死因不明的死者都可以解剖,但出于人道主义,还是走了个流程。
名义上,闻铮铎只安排了穆扶奚和童予宁两个人查案,实际上还有法医程支斌和痕检贺常鑫。
童予宁让程支斌检查一下死者生前是否受到侵害。
程支斌推了推眼镜,尽量避开专业术语,用其他人都能听懂的话说:“凶手当时可能有这个意图,但遭到了死者的抵死反抗,未遂。尸检时在死者的指甲缝里现了皮肤组织,估计是死者挣扎时从凶手的身上抠下来的。死者颈部有一道很浅的勒痕,是死者死后形成的。我看不像是凶手为了避免死者没死下狠手勒的,更像是在死者死后扯走了死者原本佩戴的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