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死之前,还有人愿意听我的故事,大人且耐着性子。”
易封竟然就那么坐到了地上,不顾形象,像个疯子,却很平静。
“二十年前,盛京城郊的破茅屋里,出生了一个孩子,他从小就只见过母亲,他很乖,很听话,从不学别的孩子下河抓泥鳅,也不学他们斗蛐蛐打架,母亲忙时他帮忙刷碗收拾家务,母亲不忙,他就偷偷跑去隔壁私塾里隔着很远,伸长耳朵去听夫子讲学。”
“他穿补丁衣服,吃糠咽菜,跟着母亲相依为命,艰苦度日,本来以为山上的柴火和田间的小麦就是他的一辈子,可是十七岁时城里来了个大人,他穿绫罗绸缎,连鞋履都镶金线,轿子要十二个人抬,那个富贵人,竟然是穷小子和穷女子的父亲和丈夫。”
“母子俩跟人走了,被安置到了一处小宅,从此衣食无忧,却也被勒令不许抛头露面,后来少年喜欢上了医术,便到处去学习,后来他翻遍典籍,看过无数疑难杂症,没给考官一分钱,考上了太医署。”
长达数秒的停顿后,易封轻笑:“偏题了。”
“后来达官贵人觉得这个便宜儿子还有点用,就时常提携,控制,勒令他做不想做的事,比如给后宫某某妃子下点惊恐药,流产药,简直家常便饭,可笑吗?一个医者,背地里,是个刽子手。”
“再后来,达官贵人想要的越来越多,便宜儿子越来越反感抗拒,但是没用,索性他就开始控制那个被丢到乡下十数年的糟糠妻,然后用母亲控制儿子,伤天害理的事干了一堆,甚至还开始筹谋造反,可笑的是,那人在人前的形象伟岸高大,是个忠臣。那儿子更别说了,人人都称赞他是个妙手回春的翩翩君子。”
“可惜啊,表面君子,内里败絮。”
易封说完,竟然越笑越大声,竟然开始起抖,流起泪来,而后被泪水呛咳得天昏地暗,仰天俯地,好长时间才停歇。
李祝酒生不出半丝同情之意:“这城中即将死去的每一个人,都比你可怜,易封,受死吧。”
易封咳嗽着:“反正大家都要死了,告诉你也无妨。指使我的人,当今礼部右侍郎,苏常年。”
“没有人知道我是他的儿子,我万死不能给长虞城的冤魂赎罪,但我还是想求你,不要将此事公之于众,因为一辈子活在阴暗处的那个妇人,只是在她少女时期爱错了人,她一生都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受过的折磨倒是不计其数,我希望,她下半辈子,就是个宁静过日子的普通妇人。”
“她不是奸臣的情人,也不是叛徒的母亲。”
“答应你。”
说罢,手起剑落,温热的血液溅了一脸,李祝酒面不改色,一手提剑,剑尖指地,刮擦出星火,另一手抱着孩子往城中走。
越往里走,噪音越大,百姓的叫喊,士兵的厮杀,刀剑的碰撞,无数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像紧箍咒一样死死将人捆住,勒紧,让人头痛欲裂,喘不过气,想拼命躲过,却无能为力。
且兰的入侵打乱了城中的布防和原本的计划,虽然方才李祝酒已经派人去通风报信传达消息,但是百姓依旧没来得及躲避到安全的地方,半路就和杀进来的且兰人撞上,一方是手持屠刀的士兵,一方是手无寸铁的百姓,后者溃散奔走,撞倒了那些架子,绊倒了部分自己人,也绊倒了一部分士兵,那架子撞到火盆,火苗舔舐旁边的干草,到处燃着火光。
刀光剑影,火焰连天,混乱中奔走哭嚎者众多,趁夜进城的士兵也不少,屠刀之下,人如猪狗,没过多久,尸体堆积成山,鲜血洗遍了青石板路。
由于是夜间突变,很多孜须士兵甚至都没来得及穿好盔甲,仅仅是穿着中衣就被厮杀声吵醒,急急忙忙加入战斗。
人山人海里,李祝酒看见了不少眼熟的人,李蒙,张寅虎,陆仰光,个个都在奋力厮杀,突来的敌军让众人乱了阵脚,大家都多少带了些伤。
贺今宵呢,受伤了吗?李祝酒不禁这样想着。
转过一个拐角,两个士兵将程越死死压到角落,三者角力,两士兵使劲往下压,程越的大刀渐渐抵挡不住,一寸寸往下陷落,只听噗呲一声,两把刀压下来,深深砍入肩胛,程越吃痛:“草你妈的,给我滚!”
他一个用力,翻身跃起,一刀劈掉了一个士兵的头颅,力道不减,另一个士兵的半边头颅飞扬在空中。
就这个空档,身后又有数个士兵齐刷刷拎长□□过来,李祝酒看得胆战心惊,找了个角落暂时安置林念生,捡了些稻草急急忙忙将人盖住,才喊:“程大人当心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