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之色溢于言表。
六月初四日,袁崇焕颁赐赏银给东江官兵。
又行文规定“旅顺以东行毛文龙印信,旅顺以西行袁崇焕印信”
,毛文龙依旧置之不理。
袁崇焕知道,不能再等了。
六月初五日,双岛山上,袁崇焕设帐邀毛文龙观兵角射。
毛文龙毫无防备,带着几名亲信上山。
刚进帐房,参将谢尚政就带着士兵围了上来,刀枪出鞘。
“毛文龙,你可知罪?”
袁崇焕厉声呵斥,随后历数其十二当斩之罪:
专制一方、欺君冒功、跋扈不臣、侵吞粮饷、私通岛夷、擅行任免、劫掠商人、好色诲淫、虐待辽民、谄媚魏阉、掩败为功、观望养寇。
毛文龙拒绝认罪,东江众将也纷纷叩头求情。
袁崇焕不为所动,向西叩头请皇命后,下令:“斩!”
旗牌官张国柄举起尚方宝剑,寒光落下,毛文龙的人头滚落在地。
袁崇焕看着地上的鲜血,对众人说:“今日杀了毛文龙,我若不能恢复全辽,愿试尚方以偿其命!”
次日,袁崇焕亲到毛文龙棺前焚香祭拜。
泪水滴落衣襟:“昨日斩尔,是朝廷大法;今日祭尔,是我辈私情。”
随后,他将东江军分为四协,由毛承禄、徐敷奏等分管,派陈继盛暂代东江镇。
又偿还毛文龙欠下的商银、释放被掳商船,尽力安抚东江军民。
消息传到京城,崇祯帝起初大惊。
从明朝制度和法律层面看,袁崇焕并没有斩杀毛文龙的权力。
毛文龙时任左都督、平辽总兵官,持有朝廷赐予的“尚方宝剑”
。
其官职和权限直接隶属于明朝中央,而非袁崇焕的直接下属。
袁崇焕虽为蓟辽督师,掌有节制辽东军事的大权。
但“尚方宝剑”
的核心权限是“便宜行事”
以应对紧急军情。
并非赋予其随意斩杀同为持剑重臣的权力。
这是“矫诏?”
!
可他思虑良久,自己正倚重袁崇焕,若治其罪,辽东再无人可用。
最终竟下旨斥责毛文龙“死有余辜”
,嘉奖袁崇焕“果断”
。
只是崇祯帝没意识到,这道圣旨不仅埋下了袁崇焕日后的祸根。
更让东江镇从此陷入混乱,失去了牵制后金的作用。
袁崇焕杀毛文龙,是明末辽东战局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初衷是“统一兵权、整肃军政”
,为“五年复辽”
扫清障碍。
可他忽略了毛文龙及其东江镇在牵制后金中的作用,更低估了崇祯帝的猜忌与朝中非议的力量。
此后,东江镇群龙无,部分将领降金,皇太极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终于在几个月后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