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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第3页)

他很快忘了这件事,没想到头一回去御书房便碰上了这位贤王殿下。

百闻不如一见,果然是个极其华贵的男人,清瘦纤细,容貌俊朗,因在病中,面容略带慵懒之色,单看面相不像是年过而立之人,尤其是一双眼睛清澈见底,看到皇帝的瞬间勾出浅浅的笑意来。

他穿了一身浅灰带竹叶绿的衣服,外衣料子上的暗纹同皇帝身上的一般无二,里衣竟是整匹的蜀锦裁制。腰间的玉佩也是龙纹,坠着宝蓝色的穗子,单这一匹布料便能抵百块良田。跟在身边伺候的小太监倒是品级不高,却能一路跟着进御书房。

方华玉觉得他同自己想的有些不一样,又很难去形容这其中的差距,应该怎么说呢,这位贤王殿下虽同传闻不一样,却也叫人没有落差,有难怪能得盛宠的气质。

更叫人吃惊的是,贤王一进屋就大摇大摆的坐在了皇帝身边,丝毫没有行礼的意思,再看其他大臣面色如常,大抵是习惯了他的无礼。

“手凉了些。”

皇帝压根不管还有官员在禀告政事,细细的将贤王的手握在掌心暖着,又去探他的额头,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方华玉从未见过皇帝露出这样的神情,一时愣住,大臣们提起皇上,无不两股战战,大气也不敢多喘一声,哪里见识过这样的柔情。

贤王只笑了笑,早习惯了这样的嘘寒问暖,伸出手来为皇帝研墨,那双手保养的也极好,比江南水乡绣花的姑娘还要光滑柔嫩,蜀锦的袖子收上去半寸,露出碧绿通透的镯子,他留了不短的指甲,如贝母一般的光泽。

方华玉突然觉得脸热,不自觉的将手缩了缩,幼年练武时不慎在手背上留下伤痕,这些年来一直不曾消退,指甲也因此而变形。

他的外公还在世时,曾经营过江南最大的绸缎庄,水乡上供的最好的绸缎秀品多出自祖母和母亲之手,那也是他家最辉煌的时候。

童年时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派头,母亲也有过这样的镯子,可惜后来家道中落,值钱的东西尽数变卖了。

身外之物卖了也就卖了,只是其中有一件他最喜欢的藏书也没保住,自那日以后,方华玉心中总有些说不明道不清的。

官员们拢共上报了三件事儿,皇上喂贤王吃了整整一碗粥,粥吃完了,事也甭听了,全部跪安撵了出去。

临走前,他无意间回头,看到贤王撒娇似的窝进了皇帝怀中,不苟言笑的男人略勾了唇角,在他耳垂处捏了一记。

第13o章《暴君之妒》2

不同人看东西的角度不同,小王爷只在乎东西好不好用,好不好吃,但是大部分人在乎它的背后价值。

害~

自那日见过之后,方华玉有心留意起贤王来,果如众人所说,他轻易不见生人,连御书房都很少去,他那次能见到只是凑巧罢了。

见不到正主,同他亲近之人也可巴结,除了如日中天的吴家,解家的解雨臣大人也是巴结的对象,此人据说不算太好相处,倒也不算古怪的脾气,偶尔也愿意赴宴,给点面子。

朝中官位紧缺,此番殿试中选中的新人一股脑的塞进了翰林院,说是翰林院,不过都是些闲差,好在方华玉曾得皇帝嘉许,朝中不少人生了拉拢之意,免不得赴宴喝酒,见了解雨臣几次,也同他说过几句话。

本以为会在朝中沉寂许久,不料皇上突然想起他来,让他进宫教太子念书,若是教得好,便提拔为太子的少师。

太子殿下的前一任少师曾是皇上的伴读,如今正在边关打仗,这位小殿下可是个出名的皮猴子,自他走后此职位也曾让其他大臣试过,压根入不了这位爷的眼。

越是接近皇亲贵胄,越是能平步青云,此道理谁不明白,三师皆是吴家人,解雨臣也任职少傅,因此消息传出的当晚方华玉便收到了不少拜帖,甭管最后成不成,至少皇上心中想得起他。

让方华玉没想到的是,太子殿下同贤王竟十分的亲近,甚至养在长秋宫中,也难怪朝中颇有微词。

再怎么身份尊贵,也是个小孩子,不过是脾气大了些,方华玉虽没有亲生的弟妹,也有许多堂弟表妹,打小就是个孩子王,因此并不怵他,陪着他玩了整一下午。

在此期间,或许是不放心小太子,贤王一直陪在旁边。他年龄毕竟也不小了,跟不上精力充沛的小孩子,因此只在旁边摆了榻,倚在上头看着。

这次因在自己宫中,他的穿着相对随意了些,衣服换了一身云锦,手指上的戒指也换了两枚,一枚是翡翠的,一枚是外邦进贡的蓝色宝石。方华玉留意到他小桌上的点心,其中三道皆是他不曾见过的,说不上名字,最为瞩目的当属摆在中间的一盘樱桃。

这时节还冷了些,并不是樱桃大量成熟的时候,只有格外早熟的一批樱桃作为贡品运进宫中,十分珍贵,当时皇上摆樱桃宴时候,每位参宴者也不过分了几颗作为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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