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猪蹄用来卤汤,梅花肉里脊肉留着自己吃。
排骨今晚加餐,其余的肉全部剁成小块,等待明日进客人们的肚子。
第二日一早,四人吃了早饭便坐着牛车去县城。
到了卤肉铺,沈青云将卤肉倒入推车的铁锅内,下面用炭盆温着温度正好。
她刚出摊就围上来不少客人,都是昨天来没等到,今日特地早起的。
“老板可算来了,昨日你怎么没出摊呀?”
“先给我来上两斤,你家这卤肉太香了!”
“今日备的货够不?可别一会儿又卖完了。”
大家纷纷往前挤,生怕抢不到今天的卤肉。
“够的够的,昨天特地买了一整只野猪卤肉,大家都有份别急别急,一个个的来!”
沈青云手上的刀不停,她负责切肉称重,温余在旁边包油纸收钱。
温暖和温深招呼客人们排队,四个人配合得有条不紊。
一切正如沈青云预料的那般,隔了一天再卖,客人不仅没少反而更多了。
其中大半是回头客,有一些是今天闻到香味赶来凑热闹的。
回头客折服于卤肉的咸香,新客好奇的要尝这没有腥味的野味卤肉的咸淡。
也就两刻钟的功夫,半只野猪做成的卤肉卖得精光,连卤汁都被最后一位客人打包带走,说要回去泡饭吃。
今日排队的客人都买到了,他们纷纷问沈青云明日什么时候摆摊,要早点过来排队。
沈青云一一笑着和他们约定时间,她关上卤肉铺门和温余打扫卫生。
“今天挣的比上次多,野猪身上的边角肉二十文一斤,五花肉和肋条三十文,精五花肘子五十文,咱们一共挣了四两银子两百文。”
野猪是她上山打的零成本,香料那些是上次买的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这四两多银子是纯利润了。
一天挣到一个月的租金,这卤肉生意竟比上辈子还挣钱!
温余毫不吝啬对沈青云的评价:“是你手艺好大家才买账,你的手艺值千金万金。”
“哪有?明明你们也帮我做了很多。”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沈青云决定今晚要吃顿好的庆祝!
四人喜笑颜开,他们并不知道卤肉铺隔壁的醉仙楼里,正坐了位对他们卤肉感兴趣的年轻男子。
雅间中掌柜躬着腰,他奴颜婢膝地看着面前的主子轻声道:“少东家,城中新开了间青云卤肉铺,老板别出心裁选用野味卤肉,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法子去除了卤肉的腥臭味,如今大受城内百姓欢迎。”
“有不少原本要来咱们酒楼吃饭的客人这两日都不来了,听说他们纷纷差了府上仆从去买卤肉做下酒菜,还有的自个儿也去凑了这个热闹。”
掌柜口中的少东家,正是面前这位穿着一身浅绿色锦袍的年轻男子。
他手里摇着折扇姿态悠闲,眉目俊朗气质风流,其父乃是朝中三品大官,手握实权权倾朝野。
他家中兄弟颇多,但只有他一人出生主母腹中。
原本只要他稍一努力便能在京城平步风云,可他偏偏喜好做生意,不欲争权夺势。
这醉仙楼便是他新开的产业,最近逍遥无事下来巡查,没想到恰逢酒楼遇到有力竞争对手。
“野味卤肉?”
他听到这四个字好奇地挑了挑眉,手里的折扇收起,唇角恣意地上扬:“从未听过,有意思,我要下去会会这位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