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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钟粤笑了:“你也跟阿姨说一声,让她收下,我知道,你们家那个楼盘的别墅都是大户型,一定能有地方放。”

邓敬骞:“行,我——”

话说到了这里,邓敬骞正好走到了写字楼一层大厅的某个出口附近,值下班时间,又在下雨,所以出口有些拥堵。

邓敬骞的话是被一次意外的身体碰撞打断的,但主角不是他自己,而是走在他前边的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

男人没有摔倒,可是碰撞的另一位主角倒在了地上,他穿着那种灰色衬衫加黑色围裙的咖啡店工装,原本抱在手上的大纸箱倒在了旁边,里边成打的东西掉出来一些,应该是咖啡店要用的纸杯之类的。

下意识看向那人的一刻,邓敬骞和他四目相对——那人长了一双熟悉的眼睛,鸭舌帽遮盖住额头以上,口罩遮盖住眼睛以下,眼睛很亮。

大概一秒钟以后,那人把视线从邓敬骞的脸上移开了,撞了他的中年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他蹲着,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重新塞回纸箱里。

后来,很快,他站起来抱着纸箱,往反方向走了,邓敬骞看见他的衣服后边沾上了许多水渍和泥渍。

邓敬骞在想自己一定是视力下降了,居然会把一个路人看成一年前就诀别了的方坞,他继续朝前走,从刚才那个人倒地的位置跨了过去。

他试着回头,朝着那个人离开的方向,把脖子转了大概六十度,可是什么都没看到。

“敬骞哥,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不出声?”

手机里传来了钟粤的声音,邓敬骞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在和人打电话。

他回答:“没什么,没事儿,你打算送东西过去的话,可以直接和我妈说,她一定会立马为你腾出时间的。”

钟粤:“我明天晚上能请你吃饭吗?没别的,就是想和你聊聊天,我一直觉得和你很合得来。”

邓敬骞:“可以啊,我明天应该不会很晚的,开完一个会,八点左右下班吧。”

钟粤:“好,我来预定餐厅,我到时候去你律所楼下接你。”

邓敬骞:“好,那拜拜,我先挂了,要去车上回两个工作电话。”

钟粤:“嗯,你别太累,晚上早点儿睡。”

电话挂断了,邓敬骞出了楼门,只走了一小段路,就找到了司机泊车的地方,他上了车,然后取掉领带,脱外套。

无意之间,他脑海中再次闪过了几分钟前的那双眼睛,他觉得太像了,简直和方坞的眼睛一模一样,不仅是直观的外表几乎没差,连目光中流露的神韵也近似复制。

接着,脱完外套以后,邓敬骞也意识到刚才那人身上穿的是mesh咖啡店的统一工装。

他在想:方坞这种人会去咖啡店上班吗?显然是不会,他很臭美的,哪怕是上班,也必然要把自己的帅脸露出来,要穿得体面光鲜,细致地打理头,再喷洒巨量的香水;要是某天穿了那套一万多的定制西装,肯定要在近亲的人面前提起一百次。

以及,他那种自尊心极高,凡事要争个你死我活,报复心也极强的人,怎么可能被撞倒了什么话都不说,站起来就走呢?

刚才那个要真是他,那个不道歉就偷溜的西服中年男肯定已经挨了顿臭骂了。

夜里十点以后,雨停了,一家已经结束了营业的商场门外,李振阳拿出打火机,点了自己手里的烟,也帮方坞点上。

周围没什么人,两个人绕着商场没有目的地走,看着一层那些店铺的灯一盏接着一盏暗掉。

“我真丢死人了,”

方坞还不太习惯咖啡店的高强度工作,说话都得大喘气才行,他身上随便穿着件运动服外套,背了个双肩包,夹着烟,说,“我们老板不是两家店嘛?让我去那边取急用的东西,在下雨,我说从你们楼里抄近路吧,结果……我靠,我真的想死。”

“咱俩见面还没二十分钟,你已经‘想死’六遍了,”

李振阳正在为他严肃地计数,说,“没事儿,没什么丢人的,他就算认出你了也会假装没认出来的。”

方坞太累了,眼睛无神,慢吞吞说道:“要不是脚底下有滩水,我绝对不可能摔倒的——到底是谁弄的水啊?这么恨我。”

李振阳笑:“王母娘娘弄的银河吧,满意了?”

“银河,那也比我现在的情况好。”

看见前边不远处店铺外放置着一些椅子桌子,累到不行的方坞甚至想过去趴下立马睡一觉,他叹了口气,不走了,在路边蹲下了,然后在路沿石上将手里的烟一点点擦灭。

李振阳站在他身边,突然轻笑,说:“哎,你摔倒是不是因为早就现他了,一直看他来着?”

此刻的沉默以秒计算,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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