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咋能这样说,现在上头提倡穿衣自由,你说这种话,小心人家告你诽谤!”
“我不说了还不成,但你还别说,这衣服款式真不错,好像是百货大楼的新款,听说七八块一件呢。”
如果是以前,文初静听到这些话,只恨不得缩进墙角。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或许是因为苏晚晚跟她说的那些话。
又或者是孙秋菊欺人太甚。
文初静一点也不在意这些人的闲话,甚至心里涌出想将面前人手撕了的冲动。
欺负她可以,但欺负她的孩子,不行!
她和丈夫段大勇没什么感情,在小时候,她就被爸妈卖给了段家,做了段家的童养媳。
从小就是干家务的一双好手,手上全是干活磨出的老茧。
十八岁一成年,段父段母就让两人结了婚,段大勇大了她整整七岁。
十九岁有了乐乐,在生下乐乐的第三年,婆婆和公公先后得病走了,她才得以随军来到南城,过上好日子。
在她的字典里,好像伺候男人,伺候一家老小,就是她应该做的。
她应该赚钱带娃,她应该干活做家务,似乎什么都应该是她做。
来到家属院,刚开始面对军属们的阴阳怪气,还有看不起,她也都是忍着。
因为段大勇说有些人不能得罪。
甚至今天去买衣服,都是为了方便做家务活,实在没衣服穿了,才去的。
可苏晚晚却告诉她,她也可以很漂亮,她也可以做自己。
是啊,她赚来的钱,为什么一定要花在家里。
段大勇的钱不够用吗?
可他一个月津贴就有九十多块钱。
可他的钱都去哪里了?!
眼看着孙秋菊越骂越难听,文初静什么也没说,而是转身,将乐乐放了下来。
摸了摸乐乐的头:“乐乐乖,你在这儿等妈妈啊。”
乐乐乖巧的点头:“好的,妈妈。”
“嗯。”
文初静将衣袖挽了上去。
冷冷的看着孙秋菊。
孙秋菊骂骂咧咧:“看什么看,狐狸精!”
文初静没说话,活动活动手关节,迈步上前。
等孙秋菊再次开口时,文初静直接冲了上去,狠狠甩了孙秋菊一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