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是跟琴酒一样的工作狂。
【给你们三天时间休息,任务要求不变】
打完这行字,百夜就出门了。
和波本苏格兰不同,他做任务的手段要……更直接一些。
只需要目标的住址就行了。
他很擅长把人干掉,甚至都不用枪,只需要一小片,拇指宽的刀片。
商场内,百夜正在清洗手上的血迹。
尸体倒在他身后,在人类最脆弱的时候被他从身后割断了气管。
之后只要在洗手间门上挂上清扫中的标识,至少两个小时之后才会有人现这具尸体。
轻松,写意。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都给我蹲下,双手抱头!”
百夜被不只一把枪的枪口指着,利落的蹲到了一边去。
他的内心在疯狂土拨鼠尖叫。
这个年代怎么还会有人抢劫商场啊!
去抢银行不好吗!
一群戴着毛线帽和口罩的劫匪,砸开了商场一楼黄金饰的柜台,疯狂抢劫着里面的黄金制品。
警察来的很快,至少这些劫匪还没来得及撤离。
百夜的心跳的很快,主要是因为三楼卫生间里那具尸体。
有点不妙。
他刚做完案,还没来得及跑就被劫匪用枪指着了。
不管警察抓没抓获劫匪,清点幸存者的时候都百分百会现那具尸体。
那个时候才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了。
得想个办法跑路。
所以为什么会有人放着银行不抢来抢商场啊!
两个劫匪负责收割黄金,两个劫匪负责看守人质。
等他们收获的差不多了,就随机从人群里挑了个幸运儿出来。
以百夜的经验来看,劫匪挑的应该是那种年轻女性。
不能是成年男人,不容易控制;不能是孩子,面对狙击手遮挡物太小。
年轻的女性最满足人质的要求,专业的劫匪都会这么做。
“你,出来!”
百夜循声看过去,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是小兰。
要不是场合不对,身份性别不对,他高低要喊一句。
诡秘你怎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