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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第1页)

行吧,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是跟琴酒一样的工作狂。

【给你们三天时间休息,任务要求不变】

打完这行字,百夜就出门了。

和波本苏格兰不同,他做任务的手段要……更直接一些。

只需要目标的住址就行了。

他很擅长把人干掉,甚至都不用枪,只需要一小片,拇指宽的刀片。

商场内,百夜正在清洗手上的血迹。

尸体倒在他身后,在人类最脆弱的时候被他从身后割断了气管。

之后只要在洗手间门上挂上清扫中的标识,至少两个小时之后才会有人现这具尸体。

轻松,写意。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都给我蹲下,双手抱头!”

百夜被不只一把枪的枪口指着,利落的蹲到了一边去。

他的内心在疯狂土拨鼠尖叫。

这个年代怎么还会有人抢劫商场啊!

去抢银行不好吗!

一群戴着毛线帽和口罩的劫匪,砸开了商场一楼黄金饰的柜台,疯狂抢劫着里面的黄金制品。

警察来的很快,至少这些劫匪还没来得及撤离。

百夜的心跳的很快,主要是因为三楼卫生间里那具尸体。

有点不妙。

他刚做完案,还没来得及跑就被劫匪用枪指着了。

不管警察抓没抓获劫匪,清点幸存者的时候都百分百会现那具尸体。

那个时候才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了。

得想个办法跑路。

所以为什么会有人放着银行不抢来抢商场啊!

两个劫匪负责收割黄金,两个劫匪负责看守人质。

等他们收获的差不多了,就随机从人群里挑了个幸运儿出来。

以百夜的经验来看,劫匪挑的应该是那种年轻女性。

不能是成年男人,不容易控制;不能是孩子,面对狙击手遮挡物太小。

年轻的女性最满足人质的要求,专业的劫匪都会这么做。

“你,出来!”

百夜循声看过去,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是小兰。

要不是场合不对,身份性别不对,他高低要喊一句。

诡秘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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