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大结局
何春朝是在粤城又见到林清雪的,彼时她邋里邋遢,小腹鼓鼓的,似乎已经怀孕,手上和背上个背着一个小女孩,看起来至多三岁,三个人正在捡饭店扔出去的厨余垃圾,
见何老板的眼神一直看着外面,同行的人给她解释:
“这是附近的居民的老婆,从外面骗回来的。她男人对她不好,总是打骂她,也不给她钱,她就经常出来捡垃圾。何总,您要是嫌烦我现在就去把她撵走。”
“不用,”
何春朝看了一眼桌子上没怎么动过的饭菜,“把这些给她们吧。”
“哎行。”
立刻就有侍应生将饭菜撤下去,装进口袋递给她。林清雪双手合十,一个劲地说谢谢。她刚把一只鸭腿撕下来放在嘴里,一抬头,看见了玻璃窗内端坐在包厢内的何春朝。
何春朝抿了一口茶水,眼神清淡地看着她。
林清雪的身子剧烈地抖动起来,稍顷,她抓起两个小女孩,快速地消失在了街道拐角。
关于林清雪被骗这件事,何春朝早有预料。要真是从南方过来的大老板,怎么可能去林记买衣服。
她不提醒,是为了报复。
转眼就到了六月份,何春朝顺利毕业。拿到毕业证的第二天,沈修文就打了结婚申请。
因为上学早,所以沈修文在研究所里结婚最早的一批人。
三十多岁还在打光棍的同事十分羡慕他:
“沈工,这么早就结婚啊。”
沈修文笑笑:
“不早了,我已经等了她五年了。”
领完证,何春朝小小的摆了几桌庆祝了一下,她也没穿婚纱,只穿了一件沈兰香亲手设计,亲自裁剪出来的红色旗袍。
旗袍是按照她的身体维度量身定制,把她的好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上面有春彩绣的凤凰牡丹的吉祥图案,也有沈兰香钉上的珍珠装饰。
何春朝第一次换上旗袍的时候,美了众人一大跳。沈兰香的鼻管里甚至流出了鼻血,晓君几人笑话她,她支支吾吾地说:
“是最近熬夜上火了。”
但这一群人中不包括沈修文。
何春朝特意支开了他,想等到婚礼那天给沈修文一个惊喜。
确实是惊喜。
惊得沈修文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了,喜嘛,刚开始还真没看出来,除了刚见面时他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的长了一些,之后的仪式和敬酒,他几乎没看过她。
谢致远也来了,带来了谢容准备的新婚礼物,是一对玉手镯。
何春朝不解其义,谢致远叫她收着:
“拿着吧,反正你也是我姐。”
何春朝看着那对手镯:
“你妈妈她——”
谢致远点头:
“她知道的,没说什么,所以没关系。”
何春朝将手镯收下了。
谢致远现在看沈修文的眼神很复杂,以前他是自己的好哥哥,帮过他很多,所以他很尊敬他。但是现在身份调换,这人成了他姐夫,要娶他姐,他这就有点不太爽了。
但看到沈修文被灌酒,谢致远还是认命的上去帮忙了。开玩笑,总不能让新郎官喝醉了,让他姐姐大晚上的照顾他吧。
沈修武看着不远处漂亮的何春朝,忽得想起五年前,她也是一身红衣,欢欢喜喜的来到他家要嫁给他。
可惜他那时候鬼迷心窍,放着珍珠不要,选了一颗鱼眼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