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观跟见了鬼似的,吓得从椅子上跌倒,连滚带爬要逃回后院,
可是,
他的手被狠狠踩在脚底下使劲摩擦,接着头发被薅住,整个人被提了起来。
“冒昧了,事先也没有通报,唐突了!”
“你是谁?想要干什么?”
“哦,忘了自报家门。我叫南云秋,我爹是南万钧。”
“啊,你,你还没死?”
“嗯,托你的福,我还侥幸活着,可是你就没这么幸运了。”
“不关我的事,我什么也不知道。”
南云秋半真半假,
讥讽道:
“不必如此谦逊,太平县劫夺官盐之案,你起的作用可不小,韩非易亲口说的,谭瑟死前也为你作证了。我南家被灭门,你功不可没,我怎能不来感谢你呢?”
“不要!”
他陡然伸手探去,锁住了对方的咽喉,
狗贼只有出气的份儿。
“告诉我,那几个杀手哪来的,还有那么多赋税去了哪,信王的粮食是怎么回事。
说出来,就能死的痛快些,
否则,
我要让你看见自己的肠子满地乱窜。”
“我说……”
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
郝观最终还是为三年前的惨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仅交代了信王的秘密,而且死得很惨,喉结被生生扯断,尸体上还被刀刻下了“南”
字。
但是,
南云秋并未去灭他的满门。
杀死只小虾米,远不如当时杀掉金府的管家,还有灭掉白世仁满门那样,令他激动兴奋。
怎么回事呢?
南云秋隐隐觉得,那种仇恨似乎比以前淡了。
或许是随着时间推移的缘故,或许是不够信王和金不群那样的分量,还或许是自己的心境起了微妙的变化。
他总觉得,
南家灭门的惨案另有隐情,南云春活着就是明证。
南云春一定知道隐情,但肯定不会告诉他,
估计,
今后两人也不会再有遭遇的机会。
二人大摇大摆住进客栈,次日早上才离开,等那个小妾发现之后报官,他们已在返回京城的路上。
他决意南下吴越寻人!
路上,
他把这两天的所见所闻反复咀嚼,大胆推断,茅屋里只有太监和柔奴的尸体,而那个三岁的孩子熊心不见踪影,
很可能被吴越人掳走。
三岁的孩子没有记忆,
送给谁家当儿子,或者养大后当个奴仆也行。
南下之前必须先进宫禀报贞妃,让贞妃心里有数,而且最好能给他个名分。
毕竟,
到了吴越,很有可能要和几家土司打交道,有个护身符,就多一分安全。
入宫后见到贞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