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本的骑士留着一头卷曲的深靛色头,鼻梁高挺,眼眶骨适度内陷,使得眼神深邃。整体来看,容貌也算得上英俊。
但和恩克里德或克莱斯曼那样的美男子比起来还是差了一截。
不管长什么样,莱姆都决定要戏弄这个白痴。
「嗯?你说什么?跟食尸鬼苟合的家伙说的话,我听不太清。」
「苟合」这个词通常用于描述动物的雌雄性交。
食尸鬼没有生殖器官,所以是不可能生这种行为的,即使有,世上也不可能存在会与食尸鬼做那种事的人,所以这句话比问「你妈是食尸鬼吗」更进一步,是一种更深的嘲讽。
「你说什么?」
「小子的品味真独特。」
「你说什么呢?」
「嗯?听不见吗?耳朵不好?食、尸、鬼、苟、合、的、家、伙。」
莱姆亲切地一字一句地说了出来,男人因为太过荒谬,安静地听着他一字一句地说。
刚才那个疯野蛮人说了什么?
话语通过耳朵抵达理解的区域,只是一瞬间的事。
他对自己的外貌也很有自信,并将忧郁的眼神和吟诗作为自己的特长。
这些都只是虚有其表。
莱姆的话让阿兹本公国骑士团所属的、渴望获得「吟诗骑士」这个称号的骑士额头上青筋暴起。
那血管又粗又清晰,厚实到就算听到「咔嚓」一声也不奇怪。他还没戴头盔,所以看得更清楚。
「别被疯子的话牵着鼻子走。」
后面红眼睛说道。
「哎哎哎哎,据说跟食尸鬼搞上了。据说。」
莱姆很幼稚。他伸出舌头,随口说了几句。阿兹彭的骑士知道这很幼稚。也知道应该无视。问题是,说这话的人存在感很强,同时他也真心流露出从容不迫的态度。
那家伙被蒙特尔沼泽的刺客们团团围住,即便面对自己也没有丝毫紧张。而且还挖鼻孔。
他说的话、他的态度、他的长相,没有一样令人满意。
「很爽吧?」
莱姆嗤笑一声问道,站在前面的深蓝色头骑士下定决心要亲手撕烂那家伙的嘴。
「嘴巴真脏啊,野蛮人。」
以前有这么无视过自己的人吗?
无视倒不至于,但如此嘲弄自己的人,这还是头一个。
那嘲弄唤醒了他内心沉睡的恶魔。男人是这么想的。
成为阿兹彭新骑士的男人,精神修养并不深。
这也难怪,他生来从未被任何人越或落后过。
他天赋异禀,又努力上进,连环境都庇护着他。
埃金斯家族的天才,科文埃金斯就是他的名字。
他把手放在剑上。叮,剑刃弹开周围的光线,露出了自己的身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