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动绳索,盾牌「砰」的一声回到了特蕾莎的手中。
其间,旁边有另一个家伙冲过来,但特蕾莎在收回盾牌的同时,用盾面击中了冲过来那个家伙的头顶。
铮!
混血巨人的力量猛烈地撞击在狼人的头颅上。
「咯吱」一声,头骨碎裂,被切断的舌头和折断的牙齿等都染成了红色,飞溅而出。被捣碎的头颅中,黑红色的血液喷涌而出。
包括新任重装步兵指挥官在内的几个人看到了这一幕。
他们知道,却也震惊了。
那是人类吗?
奥丁下定决心要战斗,这还是头一次见到。
人类能用双手做到这种地步吗?
戴在双手上的臂铠爆裂破碎,但他毫不在意,挥舞着右拳和左手。
就像个破碎机。扑过来的狼人成群地瞬间被碾碎。它们被切断、爆裂、粉碎,就像变成了一堆活动的肉块。特蕾莎手持盾牌和剑在他旁边移动。
五十只狼人,是在一般城市里也会感到难以承受的兵力。
那份威胁在区区两人的手中被撕裂、折断、粉碎。
一个旁观的常备军指挥官左右晃了晃头,大声喊道:
「全员,突击!」
抓住胜机时就冲锋。
这是上面下达的命令。信使王眼那家伙强调得耳朵都快流血了。
「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惊讶,向前推进。保持阵型不变,直接推进。」
「即使敌人撤退了?」
「保持阵型。这很重要。追击是之后的事情!」
克赖斯那疯子废话太多了。但抛开废话不谈,指挥官忠实地执行了那个命令。
因为所有事情都是在得到城主格雷厄姆的再三批准后进行的。
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守护自己出生长大的城市。
冲锋在前的部队中,多半是边境守卫军,这里是他们的故乡,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克赖斯故意只派了这些人。
部队向前推进,但没有大范围散乱。这证明了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
理所当然地,莫尔森伯爵军的指挥官也看到了这一点。
什么战斗能连一支箭都不用,以拳头开打,然后以行军结束?
‘这是什么?’
以他所知,这是一场远远出常识的战斗。
伯爵派来的人,说是优秀的指挥官还不够格,但也算尽职尽责。
他在这里做出了当下最好的选择。
「撤退!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