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克里德默默地看着,蕾欧娜微笑着问道:
「您不会是把我的名字也忘了吧?」
「怎么可能忘记。」
那是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人。
她曾说要不要做朋友。
朋友?这个词从一个赶走了前商团主之子,夺得商团的女人嘴里说出来,格外新鲜。
于是,他们一起吃了草药派,喝了南瓜汤,逛了市场。
彻夜未眠,讲着笑话,聊着各种话题。
就算她说了要做朋友,也不可能立刻成为莫逆之交。
但好感仍在。
那是作为人,与异性无关的好感。
成为商团主的蕾欧娜穿着干净利落的皮裤、白色衬衫和皮草马甲出现了。
衬衫的厚度也不同寻常,老实说,恩克里德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面料。
看着那布料,他心里想的是,要是能将这布料织得更厚,用作棉甲的内衬就好了。
这简直就是个只会想着打斗、战斗和剑的男人。
总之,两人在兵营前相遇,一旁看着的克赖斯嘀咕道:
「哪里看出他变帅了?」
恩克里德没刮胡子,浑身是汗也没洗澡。
头也该剪了,却没打理,乱糟糟的,汗湿了半干不干。
脏兮兮的。
克赖斯动了动鼻子。
更何况,他身上也没有好闻的味道。
在克赖斯看来,吸引女人最好的并不是脸。
当其冲的,无疑是气氛。
即使是双眼大、鼻梁高、嘴唇丰厚的帅哥,也无法战胜气氛。
那么,这气氛又是由什么构成的呢?
那是复合的。
‘香气、眼神、态度、外貌、锻炼有素的身体。’
当然也包括外貌,但这并非全部。
克赖斯认为的气氛就是如此。
那么,现在恩克里德的气氛对女人来说是否致命呢?
如果是个对训练着迷的剑客,那或许另当别论,但现在可不是能迷住女人的时候。
绝对不是。
简直让「魔性」这两个字都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