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登报
但赵卫东听完,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断亲书啊。。。。。。”
赵卫东沉吟了一下,“从法律上讲,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的,一张纸不能真正解除。但如果你们双方都签了字,至少说明你们之间确实存在这个约定。”
“我不需要它有什么法律效力。”
展红旗说,“我就想知道,如果我把这张断亲书登在报纸上,算不算违法?”
赵卫东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想干什么。
他盯着展红旗看了好几秒,眼睛里闪过一丝说不清是佩服还是心疼的神色。
前些年,其实登报断绝关系的不在少数,这两年少了,但人们的记忆中,还是会承认的。
“不违法。”
他说,“只要你写的东西属实,没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登报声明是你的自由。”
展红旗点点头,心里有了底。
她又问:“如果他们再来,我能不能报警?”
“能。”
赵卫东的回答很干脆,“但效果不是很明显,毕竟,就是简单的纠纷,又是你的亲生父母。”
从派出所出来,展红旗去了青州日报社。
报社在城中心一栋灰扑扑的三层小楼里,门口挂着白底黑字的木头牌子。
她进了门,找到广告部,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正在整理稿件,抬头看了她一眼,问:“登什么?”
“声明。”
展红旗从帆布包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中年女人。
女人接过来扫了一眼,眉毛挑了起来。
纸上写:
声明
本人展红旗,女,二十一岁,原住青州市城关区冒烟胡同十二号。一九七四年,本人十六岁时被父母安排下乡插队,期间五年未得探亲。一九七九年五月返城当日,被父母及兄嫂要求离家自谋生路,并于次日签订断亲书,由本人父亲展德茂、母亲周翠兰、兄长展红荣共同签字捺印,本人收三十元后自行离家,自此与展家再无瓜葛。
特此登报声明,本人与展德茂一家已断绝关系,此后各自安好,互不干扰。
声明人:展红旗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日
眼镜女人看完,把纸放下,摘下眼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认认真真地看了展红旗一眼。
“姑娘,这声明登出去,你家里人会看到的。”
“就是要让他们看到。”
展红旗说。
“你确定?登了这个,可就没有回头路了。”
前些年断亲,那是没办法,现在政策不一样了,实在没有必要断亲了。
“同志,我早就没有回头路了。”
展红旗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从他们把我撵出家门那天起,我就没有回头路了。”
眼镜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拿起钢笔在声明上写了几个字,递给展红旗。
“去财务交钱,三十块钱,登三天。周一见报。”
展红旗接过单子,道了声谢,转身去财务交了钱。
三十块钱不是小数目,但她花得一点都不心疼。
从报社出来,她站在门口的石阶上,仰头看了看天。
七月的青州,天空蓝得透亮,白云一朵一朵地飘着,像是刚弹好的棉花。
以后的人生,应该会像今天一样,都是晴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