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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吃糠喝稀的康熙大帝朝让人津津乐道,多次搬上大银幕,
被称之为真正的“养蛊式”
的继承人选择的【九子夺嫡】,
也才区区九个参与选手罢了;其竞争难度可比状元要与全天下的读书人、
起码上百万的竞争难度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征服者”
穆罕默德二世断水流大师兄摇头,和气的说道:
“继承法这一块,不是我看不起在座的各位,而是你们确实都是乐色(垃圾)。”
奥斯曼早期的弑亲继承法的残酷还远在李二凤开创的大唐玄武门继承法之上:
在奥斯曼帝国早期和鼎盛时期,皇位继承遵循的是“适者生存”
的丛林法则。
先就是没有绝对的第一顺位,苏丹的所有儿子都有资格继承王位,
没有严格的嫡长子优先权。
在成年后,苏丹的儿子们会被派往帝国的各个省份担任总督,
在地方上积累行政和军事经验。一旦老苏丹驾崩,
谁最先赶回都伊斯坦布尔(君士坦丁堡)并控制局面,谁就是新苏丹。
为了巩固新苏丹的权力,防止国家因内战分裂,穆罕默德二世将“弑亲”
合法化。
法律规定,新苏丹登基后,为了“维持世界秩序”
,有权处死所有的男性兄弟。
这导致许多刚登基的苏丹会立刻下令用丝弦勒死自己的亲兄弟。
到了17世纪,这种残酷的弑亲制度导致了严重的伦理危机和人才断层
(因为很多有能力的皇子在登基前就被杀了),于是继承法生了重大改变:
从艾哈迈德一世开始,帝国逐渐废除弑亲继承法,
确立了由最年长的男性继承人(通常是长子)继位的制度。
而为了防止其他皇子动叛乱,新苏丹不再杀害兄弟,
而是将他们软禁在托普卡帕宫深处一个被称为“笼子”
的封闭宫殿中。
这些皇子被剥夺了参与政治和军事的机会,终身处于监视之下。
不过这种制度也有其他的副作用,其虽然避免了骨肉相残,
但导致许多在“笼子”
里度过几十年的皇子精神崩溃或毫无治国经验。
当他们因为前任苏丹去世而突然被推上皇位时,
往往无法胜任统治,这也是奥斯曼帝国晚期衰落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