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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3页)

迪克立刻先去洗手,再乖乖坐好。“谢谢韦警探。”

指挥官喜欢这有礼貌又身世悲惨的小宠物,决定保护他。他的外表是最合意之处:黑蓝眼能勾起自己最大的耐心。指挥官评判美丑的标准一贯很简单。在和荒原狼、暴君蒙戈、泰坦星人灭霸及其一帮子来自各个星球的下属等一群外观并不符合他审美的人物打过交道后,他再看与母星居民长相没什么大分别的地球人原本就有赏心悦目之感。多好啊,人类正常都有头,鼻子眼睛都在该有的位置,身材也不像比例失调,社会习俗也不支持暴露癖有身份的男人就该穿三件套西装,戴配饰呢!他甚至可以预料得到迪克长成后穿西装的模样必定很合心意。他要养着他,带他躲过宇宙毁灭。

迪克瞅一眼披萨,嗯,是自己喜欢的厚芝士火腿口味。这位警官知道自己的姓氏名字和秘密,清楚喜好也不算太稀奇吧。

他大大方方拿起一块吃了起来,迪克格雷森是个聪明大胆的孩子。他之所以决定跟着这个韦警探走,是因为他实在很想搞清楚为什么警探知道自己的底细?当然啦,有个收留之地总比睡街头好,目前为止,他待他也不赖。

“我有大案子在跟,晚上估计要加班。迪克。”

韦警探掏出两张十元的美钞以及一些零钞硬币连带门钥匙放在桌上,“你想吃什么想玩什么自己出去买,便利店楼下有,去曼哈顿要自己坐公交车,不过我想去哪儿应该都难不倒你,就不多叮嘱了。如果后天早上我还没回,冰箱里有牛奶和麦片,自己泡一下吧。”

迪克嗯了声。

真乖巧。指挥官想。他整理好枪套披上外衣出了门。迪克在客房柔软干净的床上睡了一觉后已经是上午,见没人回来,也不忙着像小鸟出笼般奔向自由的空气。他先翻了下韦警官给自己准备的一叠衣服,叹口气。怎么都这么正式呢?除了衬衫就是西裤?我可不是被车子送去私立学校的少爷。

他只好继续穿这件充当睡衣的宽松卫衣。迪克观摩着住的房子----挺大的一间公寓,明亮宽敞,视野极佳,可以看到河对岸纽约市中心曼哈顿区的斯塔克大厦。北边阳台上摆着一排绿色植物,所有的地毯干干净净都像新的。迪克琢磨了一圈,心想既然韦警探的卧室连门都没关,直接敞开着,那么他一定不介意我进去看,我很有必要了解一下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对象呀。

警探很有钱吗?卧室巨大,带衣帽间!等等,这一层楼该不是就这一户吧?卧室的家具和大厅客房一样成套,看着精致,还搭配大花瓶种着盆栽,肯定挺贵。

他看大床床头,失望。白色的羽绒枕被蓬松干净,像新的一样整整齐齐,没有折痕,一看就不像会把什么秘密藏在床上。衣橱里?同样色彩单调的衬衣外套挂得笔挺。迪克随意打开抽屉柜的一格,现里金灿灿面全都是,表。从手表到怀表,金属闪亮。

另外一格呢?

全是袖扣。

第三格则是领带夹。

迪克认为这些纯属于警探的个人收藏爱好。他没见过哥谭郊外韦恩宅院里少爷布鲁斯的卧室及衣帽间套房是什么样不然会大吃一惊。指挥官潜意识里对人类住处布置如何才舒适赏心悦目有个标准,他跟着感觉走,花了一番功夫跨越历史长河淘古董家具,居然最终把自家做成了布鲁斯卧室复刻版。

迪克观察了一圈后,现床头抽屉里没有成年健康男人应该都常备的私人物品,整个屋子里也找不到一张警探和其他女人的亲密合影,这绝对不正常。

黑男孩咬着手指头,权衡了一下,还是打算留下。当然他规划好了第一时间逃跑的路线:从阳台上翻出去就行。自己可曾是杂技演员,在屋檐上飞跑就着消防楼梯滑下去不在话下。

迪克的判断没错,韦警探当然不正常。指挥官选择成为纽约刑警,重案组探员,自由配枪为了什么?

夜幕重重,一辆警车悄然驶近,停在布鲁克林区郊外一座孤零零的屋子附近。韦警探追着某个连环杀手就像顶尖的猎人在追踪一只兔子,他知道目标藏在哪个洞里。

先走程序通过频道表示自己一队已率先就位,呼叫支援。

然后,韦警探持枪逼近屋子,示意自己搭档配合前后包抄----搭档闪身绕向后院。

韦警探早察觉目标正躲在前院停放的一辆卡车之后。借夜色掩护,妄图持枪顽抗。

搭档摸进了后门。就他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小心翼翼地搜查法,没十分钟到不了前门。

落单的刑警微微一笑,对着黑夜包裹的隐蔽处清晰说道,“我看到你了。”

“出来吧。”

“你很想出名是吗?还有什么比杀死一名警探更轰动的新闻呢?我给你个机会呀。“

指挥官故意将佩枪丢在一旁,举起双手。

人高马大的凶徒持枪,站了出来,朝他猛地扣动扳机----

搭档在室内听到一声清脆枪响!他心说不妙!破门冲出来一看,只见FBI追捕了许久的嫌疑人已经倒在血泊中,手指紧扣着一把枪----这现场清晰简单,是持枪袭警拒捕,合法击毙。

搭档先谨慎地把那把枪踢走,再低头查看嫌疑人脑门中央正中一弹,脑浆和鲜血一道淌出,已经毫无脉搏。他恼火地瞪着韦,“这是本月你击毙的第三个人了。你不嫌报告难写吗?”

“谁让我开火的度比凶手快,兼我还是个神枪手呢?放松,不要紧张。”

韦警探安抚道,“不击毙他,死的可就是我了。到时候可是你更麻烦需要写好几份报告啦。”

韦警探的枪法和格斗术令他在警局成功立身。他身为执法者,非常看不惯这个没有死刑的纽约,也鄙视有些地方判决死刑后还得拖个十几二十年才执行的法律。相较之下,哥谭市他最有好感:那的丹特法案引起轰动呢。警探非常欣赏杀人偿命,贩毒电椅等严厉打击□□和一切严重犯罪行为的条例----法案颁布后,不少□□成员都逃离哥谭前往其他地方避难。

哥谭市的安定离不开一个叫蝙蝠侠的人物,他多年来充当义警打击犯罪,从不伤人性命只是协助警方逮捕罪犯。韦警探也想要这样的义务好帮手,他认为政府应该颁奖金荣誉给蝙蝠侠,哥谭市民更该感谢这位辛苦的英雄:在报纸上刊登一下感谢信不好吗?他可救了好多人----甚至托尼斯塔克原本该早早死去的父母也正是被这位穿得乌漆抹黑像蝙蝠的人所救。当场蝙蝠侠还抓住了冬日战士巴基、令好些时间线剧烈变动。

韦警探从霍华德斯塔克身上看到蝙蝠侠身影的瞬间,灵魂宝石胡扯的话回荡在他心中。不,他坚决否认。这个来自哥谭市的蝙蝠侠不会是自己的灵魂之爱。“我不认识他,头罩下是什么样的人也不重要。我有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不打算和任何人谈情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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