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状抄本送到魏王府时,天已经黑了。
元衡将两卷文书放到案上:“灵州送来的曹敬验状与同月馆驿簿。原件已经封入中书。”
魏王先展开验状。
曹敬,朔方军府营田判官。永安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于灵州北营田道坠马身亡。
陆观棋随即翻开馆驿簿。
“郭怀恩八月二十二日入灵州,二十五日离开。”
曹敬死在他离开后的第二日。
独孤晟所说的那段行程至少有一半对上了。
魏王继续往下看。
“尸后脑破裂,左肩挫伤,右肋折二。两掌、膝肘与面颊均无擦伤,衣背沾尘。马具无断裂,镫革完好。”
明鉴堂里安静下来。
沈韫接过抄本。
验状记了伤处,却没有记录后脑创口形状,也没有写坠马处是泥地、冻土还是石路。
卢令仪问:“不像坠马?”
“不能这样断。”
沈韫道,“只是伤痕太集中,也没有寻常抓撑、拖擦留下的痕迹。凭这份验状,既不能说他被人杀死,也不能草草结作意外。”
卢令仪看了她一眼:“襄阳军府还教这个?”
沈韫愣了一下:“谢长宁说的。”
“嗯。”
卢令仪端起茶盏掩住一点笑意。
元衡面无表情地道:“往后看。”
那匹马奔出三里后被军士追回。左前蹄擦伤,口中有血沫,半月后病毙。验状由医工祁让、仵作赵五押字,灵州录事参军覆验。
曹敬死后第三日,范志诚批下结案:
曹敬营田旧吏,虽死因不吉,勿扰军心。妻女无依,给路费,遣归凉州。
魏王道:“范志诚看过验状,却没有命人复验。”
“只能证明他决定结案。”
元衡道,“不能因此认定曹敬是他杀的。”
沈韫点头:“要再问祁让、赵五、当日收尸之人,以及追回马匹的军士。马虽已死,入册、诊治与病毙都应当还有记录。”
杜衡取来空纸,将已经核实的日期依次写下:
八月二十二日,郭怀恩入灵州。
二十五日,郭怀恩离开。
二十七日,曹敬身亡。
三十日,范志诚批结。
九月末,辛成京疑宁王之表入京。
沈韫看了片刻:“这些时日足够立问目了。先问郭怀恩去灵州做什么。至于是否见过曹敬,不能只凭独孤晟一人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