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男人的类型。
港城虽然很大、人很多,但是说实话,男人的类型也就那一些。一种就是最受欢迎的gent1eman,他们时常穿着裁剪有致的燕尾服,出入一些商业聚会,他们看起来非常懂尊重,嘴边总是挂着女士优先的话语,在外人面前从来不会让自己的说话处事又什么纰漏,可燕尾服底下包裹着的到底是人的躯体还是狼,那就说不准了;另一种就是叶惊秋见的最多的,纨绔子弟,这些人做出来的事情是无比荒诞的,任何无厘头、毁三观的事情都可能由他们来执行,很讨人厌,不过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叶惊秋对他们多数秉持鄙夷且不交流的态度。
其他几种类型的男人,比如为了未来努力奋进型,又比如沉沉稳稳安心工作好好生活型。这些比纨绔们好一些,跟叶惊秋却是更加什么关系都没有了。以她的身世,世界上的男人就算全都死光了,她也没必要去找一个在任何方面对自己都没有任何助力的鸡肋男。
按理说,裴方朝这种也是她不会放在眼中的,可大概就是那段时间心情太抑郁了吧,导致她才刚走进包厢,就注意到了沙边上被灌着酒的男人。
裴方朝当时穿着很普通的服务员制服,但他的那张脸,在人群中就是很惹眼。包厢门打开,叶惊秋在小姐妹的包围圈中缓缓走进门的时候,房间里的纨绔们肉眼可见的愣了几秒。
特别是正在给裴方朝灌酒的那个男人,几年前他公然追求叶惊秋被拒,再次见到还是有种看见了白月光的感觉,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抓着裴方朝的手不断用力,瓶口用力往他嘴里塞,差点抵到喉咙。
裴方朝来不及吞咽,结结实实的呛了一口。酒液从嘴角流下来,染湿他的嘴角,浸透了大半件衣服。偏偏都这样了他还是没有打断公子哥的行为,只是艰难地吞咽,尽可能得不浪费。
叶惊秋不适应这样的环境,不知道是厌恶还是有别的情绪,她在门口站了好一会,然后打量裴方朝的时候,正好对上了那双桃花眼。
没错,裴方朝的样貌总体来说是属于清秀那一卦,要是生在后世,他大概就是非常典型的那种邻家哥哥。但是他长了一双跟其他五官并不怎么搭的桃花眼,于是看人的时候就多了几分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的轻佻和狐媚之意。他能在声色场地混这么久,这双眼睛还是关键,毕竟没有几个人能够拒绝会说话的眼睛,无论男女。
喉咙里就跟有针在扎一样,火烧火燎。难受的劲一阵赛过一阵,刺激的裴方朝眼睛都红了,眼里还有一丝丝泪意。
他跟叶惊秋远远的对视着,可就算是狼狈不堪,他的脸上、眼中也看不出多少卑贱的情绪。这个男人并没有因为此时在靠自己取悦别人的行径而感到丢脸,相反,叶惊秋现他脊背挺得直直的,给人一种若有若无的狼子野心的冲劲。
第一次见面非常偶然,看起来是完全没有在两人心里留下任何印象的。毕竟叶惊秋是豪门贵女,她不可能表现出对一个身份这么卑微的男人的兴趣,而裴方朝脑子里只有挣钱,只有踩着这些侮辱他的人一步一步往上爬的念头,自然也没去打听那天偶然出现的女人是谁。
大概只有叶惊秋自己心里清楚吧,她根本就没有自己表现出来的那么风平浪静,甚至于后来的好几天,她都能梦到那个男人,即便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裴方朝对叶惊秋来说就是个很新鲜的人。字面意义上的新鲜。
她或许见过无数个比他帅,比他有钱的男人,可就只有他留下的印象最深。这个男人被人踩在泥里都有一种要拿泥巴砌楼的魄力,不经让人联想,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或什么样的事才能让他低头,露出卑微的神情呢?
叶惊秋对他感兴趣,便生了要得到他的心。那日后的很多次,她都特意出现在裴方朝在的局,她看着他被命令喝光十瓶酒,也亲眼盯着他完成纨绔们下达的跟陪酒女接吻拥抱的任务。每回裴方朝都照做,他甚至还会在亲吻过陪酒女以后对她说一声抱歉。
他挣了很多钱,靠着这些局。
从一开始的莫不关心,到后来会帮着裴方朝推掉很多过分屈辱的惩罚。
叶惊秋想要裴方朝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最后的结果却是自己先被他迷的五迷三道,违背家庭的意愿,死活要跟他在一起。
这两人的爱情故事在最初当然是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扼杀。叶惊秋被囚禁在了家里,整天整天的不能出去,她逃跑出去后,家里又断了她的所有经济来源,还想着法子给她找麻烦,逼她回家结婚。
裴方朝比她惨的多,要不是这件事在当时轰动半个港城,叶家怕是已经把这个人剁碎了喂鲨鱼了。可人多眼杂的,但凡这人出点事,最先怀疑的一定是叶家和薛家,无奈两家人只能是动点粗,打断了他的两条腿。
都这样了,两人居然还能排除万难继续拍拖。
三家人,准确来说是叶、薛两家加上裴方朝一只独狼,三个姓氏的人纠缠半年多,最后以叶惊秋怀孕,薛家人捏着鼻子跟叶家断了来往结束。
叶惊秋怀的那个孩子,自然就是裴家长子裴宏历了。
三十多年前裴方朝跟叶惊秋结婚以后,就实现了阶级跨越。叶家长子并不怎么顶用,而裴方朝除了身世实在烂,在手段和经商头脑上却都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这个青年人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这些,处理脏事的能力一点不比薛家差。渐渐的,叶老爷子才对这个女婿稍微有了点好眼色。
于是一步又一步,裴方朝从一开始只能在公司当个保洁,到进了公司内部到职员,然后三级跳成为了公司核心人员,最后,叶氏改名换姓,成了裴氏集团。
港城谁人不知裴方朝的白手起家是有水分的,要不是叶惊秋当年喜欢他,是可能到现在都只是一个臭打工的。可是大伙也清楚,私底下这么嘲讽也不过是嫉妒裴方朝能从一个无名小辈爬到现在的那个位置,不是谁都有这么好的运气,更不是谁都有这样的魄力把叶家做大做强后直接改姓成裴的。
距离裴氏鼎盛时期又过去了十五年之久,裴方朝五六年前突恶疾死了,留下他的大儿子继承了家业。裴家现在已经有了走下坡路的趋势,不过对港城很多新兴的家族来说,这已经是可望不可即的云端了。
*
晚十点——
Tipsy微醺,两扇玻璃制的推拉门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彩灯,上面还写着各种字。用后来的话来说,是有点非主流,不过在这时候的港城,这样热闹的酒吧,就算不进去,在门口站会都会受到酒文化的熏陶。
两名身材魁梧的保安凶神恶煞地站在门口,看到有几个醉鬼踉踉跄跄得走过来时,他们同时伸手,挡住了那几人。
“不好意思,你们的穿着有损店容,不能进去。”
站在右边的保安冷硬道。
十点钟,湾仔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这几个人只不过是暂时结束了一场,他们喝得上了脸,脑子却还都清醒着,就等着进了酒吧继续喝。结果这人都还没进去,居然就被拦下来了,还是用这么拙劣的理由。
为的那个人立马气的脸红脖子粗,“你说什么?有损店容?老子愿意进你这家店是给你们面子,你以为你是谁啊,凭什么拦着我!有损店容是吧?老子他爹的今天就要进去!”
说着那人抬腿就要往里面冲,结果手还没碰到推门,就被一只钳子一样的手给掐住了手腕。
门口保安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的,掐着他的手就跟掐着小鸡仔一样,稍一用力往后剪,就把闹事这人疼得整个人弯曲后仰,连连哀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