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丈夫焦伟在得知自己的初恋离婚后,就跟原主提出了离婚,连原主跟他生的女儿焦惠心都不要了。
原主的公公婆婆本来也因为原主迟迟没有生二胎的事对原主不满意,现在得知自家儿子要离婚,且要娶的人答应给他生一个儿子,于是爽快地同意了。
两人唯一不同意的是焦伟不要焦惠心这个女儿。
他们觉得应该把焦惠心留下来。
理由是这个孙女已经五岁多了,可以帮他们干一点活,随便养养,将来嫁人了还可以弄一笔彩礼钱。
最后焦父焦母劝通了焦伟,想要留下焦惠心。
但是原主不放心把焦惠心留在这个家里。
从焦惠心生下来后,公婆就不待见她。
之前她因为生病去看病,让两人照看一会焦惠心,结果两人都能粗心大意没有看到焦惠心掉进河里。
要不是邻居听见动静跑过来,估计焦惠心都没命了。
所以原主跟焦伟说,想离婚可以,但是焦惠心得归她。
焦伟想娶初恋的心十分迫切,见原主死活要带走焦惠心,于是只能点头答应。
当天下午两人就去民政局领了离婚证,当天晚上焦父焦母就把原主和焦惠心赶出了家门,连一件换洗衣服都没让两人带走。
原主气得浑身抖,抱着女儿回了娘家。
她想喊人来给自己做主,可父母的身体都不好,她不想让他们操心,于是骗父母自己只是跟焦伟吵架了,明天就回去。
第二天,原主就问朋友借了一点钱,找了一间特别便宜的出租屋,暂时住了下来。
为了养活女儿,原主什么活都干过。
因为要带孩子,好多地方都不要她,原主只能去小餐馆打工,从早站到晚,腿肿得像萝卜。
也就是在这期间,原主偷偷学到了一些做饭的手艺。
后来小餐馆关门后,原主一时没找到工作,就在路边摆了个小摊卖米线。
凌晨三点起来熬汤,五点半推着车出门,冬天冷得抖,夏天热得要命,但因为生意还可以,原主坚持了下来。
由于原主用料实在、价格实惠,再加上味道好,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挣够钱后,原主开了一家门店,后来又陆续在其他地区开了分店。
这时候焦惠心已经大学毕业了。
原主对这个女儿十分宠爱。
焦惠心毕业后不想找工作,原主也不催,觉得她想玩就去玩。
焦惠心问她要钱,她也从来不问原因,认为女儿大了应该有自由。
可是后来,焦惠心要钱的频率越来越高,从一个月两三次变成一周两三次。
原主察觉到不对,起初以为她谈对象了,还特意放下生意跟她谈心,让她交往期间做好保护措施。
焦惠心却告诉她,她没有谈恋爱,而是前一段时间逛街的时候看见了焦伟。
他在路边摆摊卖菜,看着十分可怜。
他后娶的妻子嫌贫爱富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