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意识地抬头。
来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那人穿着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西装,身形颀长,步伐不急不缓。
廊道里的光线很暗,方听雨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的轮廓:肩膀很宽,下颌线锋利得像刀裁出来的,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像一把被收进鞘里的刀,看着是收着的,但你绝不想知道它出鞘是什么样。
那人走近了几步。
方听雨本能地后退了半步,后背抵住了墙。
那人停在了三步之外的地方,光线终于照到了他的脸上。
方听雨看清了那张脸的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好帅。
这张脸是真的好看,不是沈明辉那种浓眉大眼的英气型好看,而是一种更冷、更锐、更具有攻击性的好看。
眉眼很深,眼尾微微上挑,瞳色是极淡的灰,像冬天结了薄冰的湖面,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层霜,嘴唇很薄,抿着的时候显得格外冷淡,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这辈子都没笑过。
但最让方听雨感到不适的,不是这张脸有多好看,而是这双眼睛看他的方式。
那人看了他几秒钟,目光在他脸上停留的时间明显比正常社交场合要长。
方听雨开始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摸到了一点桂花糕的碎屑。
哦难怪。
他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那种“在重要场合被人现嘴角有饭粒”
的社死感瞬间淹没了所有其他的情绪。
他甚至开始后悔刚才为什么要吃那块桂花糕不,他不后悔吃桂花糕,他后悔的是没有带纸巾。
“你是沈家的人?”
那人开口了。
“嗯,我是沈家的……远亲。”
方听雨说。
那人又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时间更长了。
长到方听雨觉得自己的皮肤都在烫。
然后那人做了一个让方听雨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动作他从西装内袋里取出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递了过来。
方听雨愣了一下。
他低头看了看那方手帕,又抬头看了看那人,再低头看了看手帕,再抬头看了看那人,这个动作重复了两次之后,他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出现幻觉。
有人在他嘴角沾了碎屑的时候,递了一方手帕过来。
他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
“不用了,我有”
他手忙脚乱地去摸自己的口袋,试图找到纸巾,但摸了半天什么也没摸到。
他甚至翻了翻裤子的口袋,掏出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糖果纸、一根断掉的鞋带、和三枚硬币。
方听雨沉默了两秒钟,默默地把这些东西塞回了口袋。
那人没有收回手帕,就那么举着。
方听雨盯着那方手帕看了三秒钟,最终还是接了过来。
他匆匆擦了擦嘴角,手帕上有一股很淡很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更像是衣物本身染上的气息,像是某种昂贵的洗衣液或者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方听雨对奢侈品一窍不通,但他可以肯定,这个味道他在市里买不到。
“谢谢。”
他把手帕递回去。
那人没有接。
“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