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是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从前司的老板换成沈家的亲戚,本质上都是为人民服务。
倒是和林婉清说完话的沈明辉注意到他的动作,在后面喊着:“方听雨,你又不是佣人,让王妈她们干就行了。”
方听雨回头冲他笑了笑,没有说话。
心里想着:大哥,你这话说得是好听,但你知道王妈她们一个月拿多少工资吗?我连零花钱都没有。
佣人好歹是有薪水的,我这是免费劳动力还包吃包住,从性价比的角度来看,我比佣人划算多了。
陆家的人陆续到齐了,订婚宴的流程正式拉开序幕。
方听雨终于找到了一个喘息的间隙,溜到了正厅侧面的一条小廊道里。
这里平时没什么人走,廊道的墙壁上长了一层薄薄的青苔,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和陈旧的木头气息,混合在一起,闻起来像是一本放了几十年的老书。
方听雨靠着墙,揉了揉站得酸的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从餐桌上顺的点心,咬了一口。
是桂花糕,甜丝丝的,带着桂花的香气。
他吃东西的时候习惯找角落,这个习惯是上辈子养成的在公司吃午饭的时候,他永远是最晚去食堂的那个,不是因为不饿,是因为不想在吃饭的时候还要应付同事的寒暄。
方听雨嚼着桂花糕,看着廊檐外连绵不断的雨幕,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过着乱七八糟的念头。
穿越前他是个社畜,穿越后他还是个社畜。
只不过上辈子的社畜好歹是自己养活自己,每个月工资到账的那一刻会有一种“虽然我穷但我独立”
的虚假成就感。
这辈子的社畜是寄人篱下白吃白喝还被人看不起,连虚假成就感都没有,只剩下“今天又白嫖了一顿饭”
的朴素快乐。
至于沈家这些人,看不起就看不起吧,他又不打算在沈家待一辈子。
方听雨心里有一个计划等再过两年,他毕业了,攒一点钱,就从沈家搬出去,找个地方自己过日子。
他是beta,没有omega那些麻烦的信息素,也没有a1pha那些莫名其妙的信息素冲动,最适合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生活。
到时候找个普通的工作,租个小房子,养一只猫,每天下班回来看看小说追追剧,日子不知道有多舒服。
当然,这个计划目前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他没钱。
但方听雨深信,一个能在互联网公司活过三年试用期的人,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克服不了的,换个困难就行了。
他这么想着,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露出那颗小虎牙。
“哟,躲在这儿偷吃呢。”
方听雨抬头,看到沈明辉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钻进了这条廊道,正双手插兜,歪着头看他。
沈明辉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头梳得一丝不苟,确实长了一张能让omega尖叫的脸如果他不开口说话的话。
因为他一开口,那种“世家公子”
的滤镜就会碎得渣都不剩。
此刻他的领带已经被扯松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也解开了两颗,整个人看上去像是刚从某个地下拳击场打完比赛出来的,完全不像是在参加自己订婚宴的新郎。
“哥,你怎么跑出来了?”
方听雨赶紧把剩下的桂花糕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别提了。”
沈明辉一听到“嫂子”
两个字就皱眉,走过来靠在方听雨旁边的墙上,动作大咧咧的,差点踩到方听雨的脚,“陆清那个人你又不是没见过,一天到晚端着,跟他说了三句话,每句话都像提前打好草稿的,没意思透了。”
方听雨心想,人家那是大家闺秀,说话做事都有分寸,不像你张口闭口就是“夜宴里的那些小孩”
。
但这话他不能说,说了沈明辉大概会拉着他讲一晚上夜店见闻,那比听沈老爷子训话还可怕。
“哥,婚姻这种事,处着处着就有感情了。”
方听雨斟酌着措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一个懂事乖巧的弟弟,“嫂子条件不差的。”
沈明辉嗤了一声,侧头看了方听雨一眼,目光在他脸上转了转,忽然伸手捏了捏方听雨的脸。
方听雨被他捏得一愣。
“你说你这脸,”
沈明辉捏着他的脸左看右看,像是在鉴定什么古董的真伪,“怎么长得跟个omega似的?皮肤这么白,眼睛这么大,嘴巴还这么红方听雨,你确定你没测错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