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辍学了,没读书了。”
女孩看清男人穿着,才松了一口气,男大学生是好人的概率更大。
“那怎么还来参加游行,这么晚还不回去?”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参加游行不对吗?我只是忘了时间。。。”
性子还挺轴,这小嘴叭叭的,果然啊,一个人的性格15岁前就基本养成了。
“对对对,没错,但你现在好像出了点问题?”
“我。。。脚崴了。。。”
“要帮忙吗?”
“不用!”
女孩好像要证明自己的话,往前走了一步,“嘶~!”
严振声看她要栽倒,连忙上前搂住了:“家住哪?我送你回去。”
只能说送她回家,总不能找个地方坐下来给她按摩脚踝,年代不对,这里可不是都市后宫流世界。
“腊竹胡同。。。”
女孩撞在男人宽厚的胸膛上,感受到男子气息,红霞迅布满脸颊和脖颈。
25岁的严振声还是很帅的,不是奶油小生那种帅,是朱时茂那种很“正”
的帅。借助一点月光,足够让女孩心跳加了。
“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问题虽然知道答案,但还是得问。
“牧春花,你呢?”
“下次见面再告诉你。”
牧春花听了悄悄一撇嘴,她今天来参加游行,一时激动忘了时间,没想到晚上会遭遇军警黑手,跑的时候天黑路滑崴了脚,只能一步步挪回家。
之前听到身后的脚步声时吓了一跳,只能藏在角落里,幸好来的是个“大学生”
,但没想到这么臭屁。
严振声当然知道家住虎坊桥附近的牧春花,女主之一嘛。
但他感觉她脾气不讨喜、长相也不突出,最主要是跟宝凤同岁年纪不到,所以这些年就没去找过,没想到这次居然机缘巧合遇到了。
虽然以前没主动找,但女主嘛,以后肯定是要收入囊中的,还是那句老话,来都来了。
就像杏红一样,颜值比牧春花还差,不也收入房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