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保险柜前。
经理颤抖着手,输入了密码,那密码他每天都输,但今天却格外艰难。
他又用钥匙打开了锁,钥匙在锁孔里晃动了好几下才插进去。
厚重的保险柜门被拉开,出沉闷的声响。
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一排排金条,在灯光下泛着诱人的金色光芒,那光芒像是能灼伤人的眼睛。
每一根金条都沉甸甸的,上面刻着纯度标记和编号。
叶国欢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像是看到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那贪婪的光芒几乎要溢出眼眶。
“好!好!好!”
他连说了三个好字,兴奋之情溢于言表,“都给老子装起来!一根都不要剩!”
他拿出一个更大的布袋,疯狂地将金条往里面塞。
那贪婪的模样,像是一头饿极了的野兽看到了猎物,恨不得把整个保险柜都吞下去。
他的手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
但他太贪心了。
他舍不得放过任何一块金饰,甚至连那些大块的金饰也要费力地塞进袋子里,把袋子撑得鼓鼓囊囊的。
这种贪心,耗费了他宝贵的时间。
时间就是生命,在这个时刻尤其如此。
“欢哥,差不多了!该走了!”
一个手下在楼下催促道,声音里带着焦急,“条子快来了!”
“再等一下!”
叶国欢头也不回地说,手里还在不停地装着金条,“还有几根!马上就好!”
又过了两分钟,他终于把保险柜里的金条全部装完,那布袋已经沉得几乎提不动了。
他提着沉重的布袋,走下楼来,脚步都有些踉跄。
“走!”
他一声令下,几个手下立刻朝门口冲去。
卷帘门被拉开,出哗啦的声响。
刺眼的阳光照进来,让他们一时有些不适应,眯起了眼睛。
但就在他们冲出店门的那一刻,刺耳的警笛声突然响起!
“呜哇——呜哇——呜哇——”
一辆巡逻警车恰好经过这里,车上的军装警员看到金行门口冲出几个戴着头套、手持枪支的男人,立刻意识到生了抢劫案。
警员迅停车,拔出腰间的点三八手枪,躲在车门后面,大声喝道:“警察!不许动!放下武器!你们被包围了!”
叶国欢的反应比他更快。
几乎在警员喊话的同时,叶国欢已经端起了ak-47,对准那个警员就是一梭子!
他的动作快如闪电,显然是经过无数次实战磨练出来的。
“哒哒哒哒哒!”
子弹像雨点一样扫射过去,打在警车的车身上,出叮叮当当的声响,火星四溅。
那名警员还没来得及开枪,就被几颗子弹击中胸口,鲜血喷溅而出,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身体软软地倒在地上,手里的点三八手枪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