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泽文转头看向身边的冬凌霜,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凌霜,拿钱。”
自从沈诗媛得到提拔,接手了一份重要的实业工作、负责了一个肥差后,就一直兴奋不已。
她倒不是不喜欢做叶泽文的助理,实际上,她很乐意陪在叶泽文身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但能在职业道路上不断成长,成为叶泽文的左膀右臂,为他做更多重要的事,对她来说,也是一种幸福。
沈诗媛去负责实业后,叶泽文又不喜欢身边有生面孔,照顾他日常起居的任务,就落到了冬凌霜身上。
而且冬凌霜不仅会照顾人,武功还十分高强,简直是完美人选。
今天的冬凌霜,没有再穿以前那些古怪的衣服。跟着叶泽文这么久,她也渐渐被身边商务、时尚的生活气息感染,换上了一身干练的装扮。
黑色丝袜搭配高跟鞋,高马尾束起,乍一看,妥妥的职场丽人模样。
不过有一点,冬凌霜和沈诗媛截然不同——她格外抠门。
叶泽文花钱向来大手大脚,每次看到他花钱如流水,冬凌霜都觉得心疼。
以前跟着少主的时候,大家都精打细算,只要能让少主过得舒服就行,从不提倡铺张浪费,也不贪图享受。
可叶泽文的风格,和雷霸天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有的是钱,哪怕往死里花,也花不完;就算做梦都在花钱,花的度也赶不上他赚钱的度。
更何况,他平时花的那些钱,和建造泽文区的资金流水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所以,听到叶泽文让她捐钱,冬凌霜撅着嘴,小声嘟囔着:
“保护环境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又要花钱……”
叶泽文看着她一脸心疼、抠抠搜搜的样子,心里越觉得冬凌霜可爱。
冬凌霜不情不愿地掏出一百块,塞进了旁边的捐款箱里。
叶泽文笑着说道:
“凌霜妹妹,跟我在一起,最不用愁的就是钱,多拿一点嘛,你看这小姑娘多可爱。”
沈诗媛之前特意嘱咐过冬凌霜,跟着叶总出门,一定要随时带些现金,有时候很多事情,用现金处理会更方便。
冬凌霜撅着嘴,一脸不情愿:
“那……那要给多少啊?”
“你带了多少?”
叶泽文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白玫瑰折断,轻轻插在了冬凌霜的胸口,笑着调侃:
“你看,我家凌霜戴上花,多好看。”
冬凌霜的脸瞬间红了,羞答答地打开自己的包。
叶泽文往包里瞥了一眼,眼睛一亮:
“哎!那不是一沓美金吗?都给她。”
冬凌霜瞬间慌了,连忙摆手:
“不行不行!这也太多了,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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