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知道同伴是谁,还说爆炸以后,那个人不会在原来的地方。”
苏展鹏站了几秒。
然后,他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照片。
照片拍得很模糊,画面里是庆丰三号井旁边的一段围墙。爆炸前,围墙外停着一辆白色面包车,车门开着,旁边站着一个穿灰色夹克的人。
“这是监控截出来的。”
“看不清脸。”
“但能看清车牌。”
我接过照片。
车牌只剩下半截,后面两位数字被烟尘挡住了。我看了几眼,车后窗上的东西让我停了下来。
“这辆车不是谁的。”
“你见过?”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
“车后窗贴着十三行服装市场的通行标志。”
苏展鹏抬头。
“十三行?”
“红姐和姐姐在那里做过生意,市场里的货车和面包车,很多都有这个标志。”
“这不能证明车属于她们。”
“我知道。”
我把照片翻过来。
背面写着一行时间。
凌晨一点四十七分。
爆炸时间是两点零三分。
那个人在井口附近停了十六分钟,车也一直没有开走。
“苏叔叔,能不能查这辆车最近的出入记录?”
“已经在查。”
“车牌如果被遮住,可能是故意的。”
“也可能是爆炸时损坏。”
“那个人站在车边,不像是在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