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千澜的目光骤然定格在显示器上,指尖下意识收紧,连鼠标都被攥得微微烫。
他快点开帖子,里面附着工商管理局出的《准予注销通知书》,核准日期正是今天上午。
要知道,创科投资被推上舆论,也只是最近几天才生的事情。而在燕京注销一家公司,最少也需要两个多月才能走完流程。
显然,是创科投资背后势力利用了特权,无视规则,加快了注销流程。
这种事情都不需要楚千澜提醒,网络上就已经有人关注到这方面的问题。
有网友找遍燕京所有市级以上报纸,并没有找到创科投资刊登的注销公告。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公司注销需要在市级以上公开行的报纸刊登注销公告,次公告后45天,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注销程序。
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创科投资的注销违法。
楚千澜盯着帖子下“未刊登注销公告”
的评论,眼中闪过一丝冷意。既然对方给出这么明显的破绽,他自然不会放弃攻击。
随着指令下达,女娲系统快调阅各种数据,一篇名为《创科投资注销疑云:法律规定与特权间的矛盾》的文章出现在桌面。
文章中女娲系统重点标注出“未公告”
、“短流程”
、“程序违法”
三个核心点,并附上燕京市工商管理局官网的注销流程指南作为佐证,让普通用户也能清晰看懂其中的违规之处。
而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女娲系统还将创科投资在网络上流传的各种舆论进行总结归纳,阐明此次创科投资注销公司,就是想要逃避法律制裁。
在确认文章是按照自己要求生成的后,楚千澜便控制女娲系统将其到各大知名论坛当中。
这篇文章,便如投入滚油的火星般迅燎原。
深市科技论坛、燕京本地社区、甚至连财经类门户网站的评论区,都被《创科投资注销疑云》的链接刷屏。
有网友将文章中的法律条款与注销流程制成对比图,用醒目的红色标注出“未公告即注销”
、“45天公示期被跳过”
等违法点,直观的视觉冲击让更多人意识到创科投资注销背后的猫腻。
不到两小时,某知名法学教授便在个人博客文声援,从《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角度论证“创科投资注销程序违法”
,且审批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
该博文被转5万次,进一步为舆论定调。创科投资的“极注销”
并非“特事特办”
,而是赤裸裸的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