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璃的眼睛亮了一下:“我也看过。”
叶风写:“怎么样?”
姜璃写:“第一遍没太看懂,第二遍觉得有点懂了,第三遍觉得其实没懂。”
叶风笑了。
他写道:“就是这种感觉。有些书不是用来懂的,是用来感受的。默尔索在沙滩上杀死阿拉伯人的那一幕,不是因为恨,不是因为利益,只是因为那天阳光太刺眼了。这种荒诞感,不是理性能够理解的。”
姜璃认真地看了这段话,然后写道:“你对每本书都这样认真吗?”
叶风写:“遇到值得的书就认真。”
姜璃写:“什么样算值得?”
叶风写:“能让我产生‘想找人聊聊这本书’的冲动的,就算值得。”
姜璃的笔顿了一下。
她在那句话下面画了一条线,然后写了一个小小的“哦”
字。
那个“哦”
字写得比其他字都小,像是怕被人发现似的。
但叶风看到了。
他不仅看到了那个小小的“哦”
,还看到姜璃在写这个字的时候,嘴角那抹压都压不住的笑意。
她在想什么?
她是不是在想,他今天找她聊书?
她是不是在想,她是他想聊的人?
叶风想到这里,心跳又快了。
他发现自己在姜璃面前,就像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初学者。
那些在别人面前的从容、淡定、游刃有余,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笨拙的、小心翼翼的、生怕做错什么的谨慎。
一个人在乎什么,就会在这个人面前变得笨拙。
因为太想做好了,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做。
因为太怕失去了,反而每一步都走得战战兢兢。
他深吸一口气,在纸上写道:“你呢?你最近在看什么?”
姜璃写:“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集。”
叶风写:“《小径分岔的花园》?”
姜璃写:“嗯,还有《通天塔图书馆》。”
叶风写:“博尔赫斯是个疯子。”
姜璃写:“为什么这么说?”
叶风写:“他的脑子里装着一整个宇宙,而且他随时可以把那个宇宙拿出来给你看。但你看完之后会发现,你看到的只是他脑子的万分之一,剩下的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宇宙还藏在那里,等着你下次再去看。”
姜璃认真地看了这段话,然后在“疯子”
两个字下面画了一条线,写道:“他不是疯子,他是天才。”
叶风写:“天才和疯子有时候是一回事。”
姜璃写:“那你是天才还是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