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刻在他的身上,他永远打上了他是属于盛挽的烙印。
纹身带来的微末疼痛只叫龙卷风兴奋不已。
甚至回味这种疼痛。
因为这让龙卷风觉得,他身上有了盛挽的名字,还是盛挽要求的,这只会让他更加享受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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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则是在心里啧啧感叹这未来大嫂是何许人也?
能让大佬做出这种幼稚的举动。
没错。
在纹身师眼里,纹名字的确是个“幼稚”
的行为,一般是不推荐的,反而会极力劝阻。
但大佬不同。
阿甘能想象到大佬是有多喜欢这个叫盛挽的女人。
看大佬这个架势,如果以后这个女人不爱大佬了,大佬恐怕会把这个女人囚禁起来吧。
不过他也是吃到了“头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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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龙卷风又登门拜访,他西装革履,显然是好好打扮过一番,他带着一大束花来见她。
盛挽看见龙卷风买了花,还有些不可思议。
龙卷风把花束递到盛挽眼前:“本来想买红玫瑰的,但我想你应当是喜欢紫色的,所以擅自作主买了紫玫瑰。”
“希望你会喜欢。”
盛挽没想到龙卷风是如此细腻,她用的雕塑工具都是紫色的手柄,他也一样观察到了。
“我喜欢的,你送的我都喜欢。”
她喜欢紫色,一直都是。
龙卷风:“!!!”
tmd!试问谁听到心上人说这句话不会狂喜?
他声音微颤,明明昨天都互相表明了心意,但他还是第一次表白:“盛挽,我喜欢你,非常喜欢,所以阿挽,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此时的龙卷风不是城寨意气风的老大,不是龙城帮沉稳儒雅的大佬。
只是一个为了得到心上人男朋友的名分而忐忑不安的毛头小子。
绵绵阴阳怪气道:“谁谈恋爱还送花儿啊~真老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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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挽调侃龙卷风:“想不到你居然也会玩浪漫。”
龙卷风认真说着:“恋爱不就是要从一束花开始吗?昨天来得急,今天补给你,希望不算太晚。”
“不晚,只要是你,不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