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功率消耗。
通过tV二次回路供电的监测设备,电源消耗的有功功率不大于5瓦。
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每相不大于o。5伏安(额定电流等于1a)或o。75Va(额定电流等于5a)
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额定电压下每项不大于o。75伏安。
2。5。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监测设备根据安装地点和监测要求,应具备可选择的监测功能,包括电压偏差、频率偏差、三相电压峰值相位不平衡度、三相电流幅值相位不平衡度、负序电流、谐波、电压波动。
监测设备应具有记录存储功能,并且监测设备的存储记录应至少保存15天。
监测设备应具有实时数据显示、权限管理、设置、对时、统计、自检等功能。
监测设备应具备标准通讯接口,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或定时提取,并能对通讯口进行灵活配置与实时监视。
通讯规约可参照光伏电站综合自动化设备的相关规定。
准确度要求:
监测设备各相应指标的精度误差应满足下列要求:
电压偏差:小于等于o。5%。
频率偏差:小于等于o。o1hz。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小于等于o。2%。
三相电流不平衡度:小于等于1%。
闪变:小于等于5%。
电压波动:小于等于5%。
谐波具体规定:
电压:
条件:当uh大于等于1%un
允许误差:5%uh。
当uh<1%un时,
允许误差:o。o5%un
电流:
条件:当Ih大于等于3%In
允许误差:5%Ih。
当Ih<3%In,
允许误差:o。15%In。
3。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实验。
3。1。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试验要求。
卖方提供的设备试验标准应符合Iec及国际、国标、行标的有关规范,并提供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及现场投运试验三种类型试验报告。
卖方提供的每一种型式的产品都应提供型式实验报告和报告结论证明。
卖方提供的每一套设备,出厂之前都应按规范要求、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工厂规定的调试大纲,进行出厂检查、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应随产品提供。
3。2。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电气性能试验。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内部所有元器件性能正确性试验及所有接线正确性试验。
模拟实际情况进行连续通电,包括交流电流,电压,直流电源的试验。
每个回路(除弱电回路外)应进行工频2ooo伏、一分钟耐压试验。
3。3。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现场试验。
现场实际设备接入后,在一次设备不带电和带电试运行时应做测试验收。
卖方应负责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的现场调试及投运试验。
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现的设备缺陷和原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复或更换,直至符合协议要求。
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卖方应全权负责。
4。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4。1。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卖方应在报价书中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样本,其中包括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标准部件等,已备卖方查核。
样本中还应包括各种额定值数据、各元器件性能功率消耗,包括交流及直流回路及使用说明等必须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