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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岁老汉偷钥匙入室行凶连砍40刀只因她叫了声叔(第1页)

2015年4月,河北邢台的春天来得比往年稍晚一些。

田间地头的柳树刚刚抽出嫩芽,空气里还残留着冬日未散的寒意。平乡县这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像往常一样在晨曦中苏醒,鸡鸣犬吠,炊烟袅袅,村民们开始了日复一日的劳作。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一户庄家人院里,正静静躺着一具冰冷的尸体,等待着被人发现。

那天中午,日头已经爬到了半空中,暖洋洋的阳光洒在村道上。李美琴的邻居王大婶做好了午饭,想着平日里两家人关系不错,李美琴一个人在家,便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往她家走去。

“美琴!美琴在家吗?”

王大婶一边喊着,一边推了推院门。

吱呀一声,院门竟然虚掩着,轻轻一推就开了。

王大婶有些纳闷,李美琴平时是个谨慎的人,晚上睡觉前院门房门都会锁得严严实实,怎么大中午的还开着门?她也没多想,径直走了进去。

院子里安安静静的,晾衣绳上还挂着几件洗过的衣服,被风吹得轻轻晃动。堂屋的门也是半开着的,王大婶喊了几声没人应答,心里开始有些发毛。

她试探着推开堂屋的门,目光往里一扫,

那一刻,她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地面上,一个女人侧卧在血泊之中,身上的羽绒服已经被鲜血浸透,暗红色的血迹从身下蔓延开来,几乎铺满了半个房间。她光着脚,脚底沾着血,秋裤上全是斑斑点点的暗红。

“啊,!”

王大婶手中的碗摔在地上,碎瓷片和面条溅了一地。她踉跄着倒退了几步,几乎站不稳,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声音划破了整个村庄的宁静。

村民们闻声赶来,有人报了警,有人站在门口不敢进去,只是远远地张望,脸色煞白。有人认出了那件羽绒服,那是李美琴,这家里的女主人,一个平日里待人热情、和和气气的女人。

接到报警后,平乡县公安局的刑警们火速赶到了现场。

带队的老刑警姓刘,从警二十多年,什么样的案子没见过?什么血腥的场面没经历过?可当他走进那间卧室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太惨了。

地面上,墙壁上,甚至天花板上,到处都是喷射状的血迹。死者侧卧在地,面部已经面目全非,头部、脸部、颈部密密麻麻全是伤口,整个人就像是被什么野兽撕咬过一样。鲜血凝固后变成了暗黑色,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大片触目惊心的血泊,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法医后来统计,死者头部、脸部、颈部一共有四十多处锐器伤,身上还有二十多处钝器伤。四十多处啊!什么样的人能下得去这样的狠手?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这简直是泄愤,是虐杀!

一把菜刀就扔在死者的身边,刀刃上沾满了血迹和毛发。经过死者家属辨认,这把菜刀正是死者家里的,平时就放在厨房的案板上。刀面上的锯齿状痕迹,与死者面部的锐器伤完全吻合。

除了菜刀之外,现场还发现了一个断开的金项链和两个金耳环,上面也沾着血。经过辨认,都是死者本人的。这些东西就散落在尸体旁边,凶手连拿都没有拿走。

刘警官蹲在门口,目光在这些物品上停留了很久。

金项链断了,金耳环还在,凶手明显不是为了钱财。那他是为了什么?

现场的惨烈程度让所有人都沉默了。几个年轻民警脸色发白,强忍着不适在拍照、提取物证。刘警官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对身边的同事说:“这个案子,不简单。”

李美琴的家,是北方农村那种常见的独门独院,红砖围墙,铁皮院门,院子里铺着水泥地,正房三间,主卧、次卧和堂屋。

凶杀案的第一现场是主卧室,但技术人员很快发现,血迹并不只存在于主卧。

堂屋的地面上,有大面积擦蹭和滴落的血迹,从主卧一路延伸出来,像是一条暗红色的河流。一只电热水壶倒在地上,壶身有明显的凹陷变形,上面沾着血和毛发。经过比对,死者身上的二十多处钝器伤,正是这个电热水壶造成的。

也就是说,凶手先用热水壶打了死者,然后又用菜刀砍了她。

从主卧到堂屋,再到次卧的门口,地面上有许多来来回回的血足迹。有的光着脚,有的穿着袜子,脚印杂乱无章,你踩我我踩你,足以看出当时追逐打斗的激烈程度。

技术人员趴在地上,用放大镜仔细观察每一枚足迹,然后用尺子测量、拍照、比对。经过分析,他们基本上确定了:光脚的血足迹是死者的,穿袜子的血足迹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

在次卧的门口,警方又有了新的发现。

门把手下方,隐约有一道裂纹。裂纹很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用手一摸就能感觉到木头已经裂开了。经过亲属证实,这道裂纹在案发前是不存在的,很像是被人用脚踹出来的。

警方推断,凶手和被害人在堂屋里发生过激烈打斗,被害人挣脱以后跑到了次卧,把门顶住并且反锁。果然,技术人员在次卧室的内侧,距离地面一米五六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血手印,那是被害人的手印,五指张开,明显是用力推门时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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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现让警方觉得,次卧的门里门外,一定还有文章。

果然,在次卧门外把手上方,技术人员提取到了一枚可疑的男性拇指指纹。指纹很清晰,但位置很特殊,不在把手正面,而在上方,像是有人抓住门框或者门板时留下的。

警方推断,如果被害人进入次卧、关门反锁的时候,嫌疑人伸手去抓门框,试图把门拉开,那就可以形成这种指纹。

在主卧和堂屋,技术人员还发现了一些穿鞋的血足迹。比较清晰的有四枚,但没有一枚是完整的。鞋底的花纹看起来像是那种常见的运动鞋或者休闲鞋,纹路不深,磨损程度中等。

警方把所有进入过现场的人,包括报案人、第一个到达的村民、急救人员、民警,穿的鞋都拿来进行了一一比对。结果发现,只有这种花纹的鞋找不到它的主人。

那么,这会不会是另一个嫌疑人留下的?

如果真是这样,本案就有两个嫌疑人:一个光脚或者穿袜子,一个穿着鞋。

但技术人员很快又有了新的发现:穿袜子的足迹,比穿鞋的足迹要小一点,而且形状上能够套在穿鞋的足迹里面。也就是说,很可能是同一个人,先穿着鞋走了一段,后来把鞋脱了,只穿着袜子。

更重要的是,在那些被害人被追逐、打斗形成的凌乱足迹中,并没有发现穿鞋的足迹。如果还有一个嫌疑人的话,他怎么可能一动不动地站在旁边,看着同伙和被害人搏斗?这不合逻辑。

所以,警方最终推断:凶手只有一个人。他最初可能穿着鞋进入现场,后来脱掉了鞋子,只穿着袜子行走。至于那些穿鞋的足迹为什么会出现在不同位置,可能是他在某些区域又穿上了鞋,或者是一些残留的印记。

穿袜子的足迹看不出袜子的花纹,也没有办法提取到完整的特征,技术人员无法据此推断出嫌疑人的年龄、职业等信息,只能大致刻画出他的体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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