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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妙龄少女被分尸藏进拉杆箱警方凭3条线索追凶23天(第3页)

谁也没有想到,这两起看似毫无关联的案件,竟然会在不久之后,产生交集,而这交集,也成为了428抛尸案侦破的关键突破口。

4月28号,青山废弃水渠边发现女尸的消息,传遍了武汉全市,武汉市公安局立刻要求,全市各个分局、各个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失踪女性人员,进行统一的摸排、核对,看看有没有和尸块特征相符的人员。

受理方晓燕失踪案的派出所民警,在接到通知后,立刻想到了失踪多日的方晓燕,方晓燕的年龄,27岁,正好在专家推断的21到27岁之间;体态偏瘦,也和尸块推断的体态相符;失踪时间,是2月13号左右,也正好在春节前后,和死者的死亡时间吻合。

民警们立刻把方晓燕父母的DNA样本,送到了428专案组的DNA实验室,和尸块的DNA进行比对。等待比对结果的那几个小时,民警们的心里,既紧张又期待,他们希望,死者不是方晓燕,希望方晓燕还活着,可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比对,能找到428抛尸案的尸源,打破案件的僵局。

几个小时后,比对结果出来了,方晓燕父母的DNA,和青山428抛尸案受害人的DNA,完全吻合!也就是说,那个被残忍分尸、藏进拉杆箱的无名女尸,就是失踪多日的方晓燕!

2015年5月20号,距离428抛尸案案发,已经过去了23天,青山428专案组的民警们,终于得知了死者的身份,压在他们心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一半。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民警们既兴奋,又心疼,兴奋的是,尸源终于找到了,案件终于有了突破口;心疼的是,一个年仅27岁的妙龄少女,竟然遭遇了这样残忍的对待。

确定死者身份后,专案组的侦查员们,立刻和方晓燕的家人取得了联系,赶到了他们的住处,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了他们。方晓燕的家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瞬间崩溃了,方阿姨当场就哭晕了过去,其他家人,也悲痛欲绝,哭声撕心裂肺,让人听了,忍不住落泪,他们苦苦寻找了三个多月的女儿,竟然已经遇害,而且死得这么惨,他们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平复了情绪之后,侦查员们,把抛尸现场出现的红色拉杆箱、带血的床单和被套的照片,拿给方晓燕的家人,让他们进行辨认。方晓燕的姐姐,看到照片的那一刻,眼泪又忍不住掉了下来,她颤抖着手指,指着照片里的红色拉杆箱和被套,哽咽着说:“这……这是我妹妹的!这个红色拉杆箱,是我妹妹去年生日,我送给她的;还有这条被套,是她两年前,在武汉的家纺店买的,她一直用着,我记得清清楚楚!”

方晓燕的姐姐,还向民警们反映了一个重要的情况:“春节之前,我妹妹还明确跟我们说,等忙完手里的活,就回老家陪我们过年,可2月13号那天,我们给她打电话,电话通了,却没人接,过了一会儿,我收到了她手机发来的一条短信,说她的手机听筒坏了,听不见声音,有什么事,让我们短信联系。从那以后,我们再给她打电话,就一直是关机状态,我们虽然着急,但因为她发短信说手机坏了,所以也没多想,以为她只是忙,没时间回复我们,没想到,那竟然是我们和她最后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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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员们,立刻把这个重要的线索记录了下来,2月13号,方晓燕还曾用手机发过短信,说明她在2月13号当天,还活着,而专家推断的死亡时间,是春节前后,2月13号,正好是春节前几天,这也进一步印证了专家的推断,同时,也把方晓燕的遇害时间,缩小到了2月13号之后、春节之前。

除此之外,侦查员们,还从方晓燕的家人和徐晶的口中,了解到了更多关于方晓燕的情况。方晓燕和徐晶,合租在武汉市江岸区的一个小区里,两人在同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关系非常好,是无话不谈的闺蜜。徐晶有一个男朋友,名叫常文胜,经常去她们打工的洗浴中心消费,有时候,也会去她们合租的出租屋过夜,所以,常文胜也有出租屋的钥匙,和方晓燕,也算是认识。

更让侦查员们注意的是,徐晶在年后突然辞去了洗浴中心的工作,而且在方晓燕失踪后,徐晶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方晓燕的家人,也没有主动向警方反映过方晓燕的情况。这一点,非常可疑,徐晶和方晓燕,是最好的闺蜜,方晓燕失踪了,她为什么会突然辞职?为什么不主动寻找方晓燕?

同时,侦查员们还了解到,徐晶在年前就已经离开武汉,回老家过年了,也就是说,徐晶走了之后,能进入到她们合租出租屋的人,除了被害人方晓燕,就只有徐晶的男朋友,常文胜。

这个常文胜,瞬间引起了侦查员们的高度注意。专案组的民警们分析,凶手很有可能是和死者熟悉的人,因为如果是陌生人作案,很难轻易进入到死者的出租屋,也很难在作案后,从容地分尸、抛尸,而且,凶手很可能和死者,存在着经济上、或者感情上的矛盾,或者是因为某种突发情况,临时起意杀害了死者。

那么,方晓燕会不会就是在自己的出租屋里,被人杀害、被分尸的?这个出租屋会不会就是这起凶案的第一现场?而常文胜作为唯一能在徐晶离开后,进入出租屋的人,无疑是最大的嫌疑人。

为了验证这个推测,刑侦技术人员,立刻赶到了方晓燕和徐晶合租的出租屋,对出租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勘察。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方晓燕住在右边的卧室,徐晶和常文胜,住在左边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都很整洁,没有明显的凌乱痕迹。

技术人员首先对房屋的门窗进行了勘察,发现门窗完好无损,没有被撬动的痕迹,说明凶手是通过钥匙,进入出租屋的,不是强行闯入,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凶手是和死者熟悉的人。

随后,技术人员又对於晓燕的卧室,进行了仔细的勘察,卧室里收拾得很整齐,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地面也很干净,没有发现任何搏斗的痕迹,也没有提取到任何血迹,这一点,让侦查员们有些疑惑,如果方晓燕是在出租屋里被杀害的,为什么没有搏斗痕迹,也没有血迹?

侦查员们分析,凶手很有可能是在被害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突然下手,杀害了被害人,而且,分尸的地点,很可能是在有水的地方,因为分尸会产生大量的血迹,只有在有水的地方,才能更好地清理血迹,不留下痕迹。而出租屋里,有水的地方,就是厨房和卫生间。

于是,技术人员把勘察的重点,放在了厨房和卫生间。他们对厨房的水槽、台面、地面,进行了仔细的擦拭和检测,没有发现任何血迹;随后,他们又对卫生间进行了重点勘察,卫生间的马桶、洗手池、地面,都被擦拭得很干净,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

就在侦查员们快要失望的时候,一名技术人员,在卫生间的浴霸上,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在浴霸的散热片缝隙里,有一处非常不明显的红色痕迹,痕迹很小,颜色已经变得暗沉,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技术人员小心翼翼地,用棉签,把这处红色痕迹提取了下来,经过初步检测,确定这是一处人血痕迹。

这个发现,让所有的侦查员们,都兴奋不已,这很可能就是凶手作案时,遗留下来的血迹!如果这处血迹,是方晓燕的,那么,这个出租屋,就是凶案的第一现场,而常文胜,就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技术人员立刻把提取到的血迹,送到了DNA实验室,和方晓燕的DNA进行比对。等待比对结果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侦查员们,都屏住了呼吸,心里充满了期待。

几个小时后,比对结果出来了,卫生间浴霸上的血迹,正是方晓燕的!这个结果,彻底印证了侦查员们的推测:方晓燕,就是在自己的出租屋里,被人杀害的,而这间出租屋,就是这起凶案的第一现场!

那么,方晓燕的血,怎么会跑到浴霸的散热片缝隙里呢?侦查员们分析,很有可能是凶手在杀害方晓燕、分尸的过程中,被害人的血迹,不小心喷溅、甩到了浴霸上,而凶手在清理现场的时候,因为疏忽,没有发现这个隐蔽的角落,所以,才留下了这处关键的血迹,也正是这处血迹,为警方侦破案件,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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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凶案的第一现场后,专案组立刻把侦查的重点,放在了常文胜和徐晶的身上,迅速调取了两人的户籍信息,展开了全面的调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大家都以为,徐晶的男朋友,应该和徐晶年龄相仿,二十多岁、三十多岁,可没想到,常文胜,竟然已经50岁了,比徐晶大了二十多岁,而且,他是武汉青山区本地人,以前,还在青山区的一家大型钢铁企业工作过,后来离职了,没有固定的工作。

常文胜是青山区本地人,而且在青山区生活、工作了很多年,对青山区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尤其是青山公园后门的废弃水渠,他很可能早就知道那个地方,知道那里正在施工,行人稀少,适合抛尸!而方晓燕的尸体,被抛弃的地点,正好就是青山区的废弃水渠,这绝对不是巧合!

这个发现,让侦查员们更加确定,常文胜,就是这起杀人抛尸案的最大嫌疑人。为了找到更多的证据,民警们拿着常文胜的户籍照片,再次来到了抛尸现场周边,展开了走访,寻找目击证人,询问周边的居民、钓鱼的老百姓,有没有在春节前后,见过常文胜。

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之后,一名经常在水渠边钓鱼的老百姓,看到常文胜的照片后,立刻对侦查员们说:“我记得这个人!春节前后,大概是二月份的时候,我经常在这水渠边钓鱼,有好几次,都看到这个男的,站在水渠边的土坡上,左张右望,神色看起来很慌张,也不像钓鱼的,我当时还觉得奇怪,心想这个人怎么老是在这里徘徊,不过,我也没太在意他的长相,现在看到照片,才想起来,就是他!”

这名老百姓的证词,进一步印证了常文胜的嫌疑,他在春节前后,出现在抛尸现场,而且神色慌张,这绝对不是偶然,他很有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来抛尸的!

接下来,侦查员们,又围绕着一个细节,展开了调查,那个红色拉杆箱,有一个轮子,沾满了厚厚的泥土。根据这个细节,侦查员们,进行了一场侦查实验:他们找了一个和案发现场一样的红色拉杆箱,在和抛尸现场相似的泥地上,拖行一段距离,结果发现,拉杆箱的轮子,会沾满泥土,和案发现场的拉杆箱,情况一模一样。

这个实验,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凶手在抛尸的时候,是拖着拉杆箱,步行了一段距离,才到达抛尸地点的。那么,凶手是怎么来到抛尸地点的呢?

方晓燕租住的出租屋,在武汉市江岸区,而抛尸地点,在青山区,两地之间,隔着一条长江,从江北的江岸区,到江南的青山区,必须经过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大桥是武汉的重要过江通道,2015年的时候,每天的汽车通行量,已经达到了10万多辆,交通非常便利,但如果凶手拎着一个装着尸块的拉杆箱,步行从江岸区走到青山区,跨越长江大桥,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距离太远,而且太显眼,很容易被人发现。

所以,侦查员们分析,凶手肯定是乘坐了交通工具,来到抛尸地点的。那么,凶手乘坐的是什么交通工具呢?是公交车?是出租车?还是私家车?

专案组立刻对附近能够到达抛尸现场的所有公交车线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调取了春节前后,这些公交车的监控录像,查看有没有可疑人员,携带红色拉杆箱,乘坐公交车。可一番排查下来,还是一无所获,没有任何可疑人员,出现在公交车的监控里。

这时候,侦查员们,从嫌疑人的心理层面,进行了分析:凶手手里,拎着一个装着尸块的拉杆箱,心里肯定非常慌张,害怕被人发现,所以,他绝对不会选择公交车这种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交通工具,太明目张胆了,很容易被人察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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