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钟后,几辆警车悄无声息地停在了辽源市福山区福镇街的一处民宅外面。那是一座普通的北方民居,砖瓦房,院墙不高,院门虚掩着。
民警们迅速包围了院子。指挥员打了个手势,几名民警翻墙进入院子,悄无声息地靠近屋门。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就开了。
屋里很暗,有一股酸臭的味道。炕上躺着一个人,裹着一床脏兮兮的被子,正在呼呼大睡。
民警对视一眼,猛地扑了上去。
那人从睡梦中惊醒,本能地想要挣扎,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冰冷的手铐已经扣在了他的手腕上。
“刘景仁!”
“嗯……”
他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然后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眼睛里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别动!我们是警察!”
刘景仁没有反抗,甚至没有挣扎。他顺从地被民警从炕上拽起来,套上衣服,押出了屋子。
院子里,阳光刺眼。刘景仁眯起眼睛,看了看四周,嘴角居然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种笑,让人不寒而栗。
经过突审,刘景仁对藁城、无极系列抢劫杀人案供认不讳。他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情,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波动,仿佛那些被他杀死的人,不过是路边的蝼蚁。
“都是我干的,”
他说,“一个也没冤枉我。”
警方在突审中还了解到,刘景仁从监狱获释以后,一直在外面四处飘荡,到过沈阳、北京、新疆、郑州等地。在河北作案之前,他早就犯下了命案,
二〇〇一年二月十日,在辽源市石河乡建国村,他把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太潘某给杀了。
去年十一月,他流窜到石家庄市,先后在市区多家家政服务中心、搬家公司打过工。每一份工作都干不长,不是被辞退,就是自己待不住。
正月初二那天,他住进了大碗居。
正月初三晚上,他沿着滹沱河的河滩游荡到了藁城市南大张村一带,钻进了一个蔬菜大棚过夜。第二天早上,他发现旁边的小屋里住着志虎子。他用小屋里的斧子,把那个七十四岁的老人打死了,抢走了三十块钱。
三十块钱。
一条人命,三十块钱。
为了继续抢劫杀人,刘景仁还专门准备了一根长四十五厘米的铁棒。那根铁棒被他磨得锃亮,一直带在身边。
他以大碗居为据点,开始了疯狂的杀戮。
正月十六凌晨,他把大碗居一家六口全部杀死后,骑着偷来的自行车逃到了石家庄火车站,乘火车向南逃窜。在郑州滞留了两天,又向北返回吉林。
二月二十一日,他回到辽源仅仅几天后,又在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作案,把六十四岁的老人刘成立杀死。
“你为什么还要杀人?”
审讯的民警问他。
刘景仁想了想,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毛骨悚然的话:“习惯了。”
三月八日,刘景仁被河北省警方从吉林辽源成功押解回石家庄。
那天石家庄下着小雨,灰蒙蒙的天,冷飕飕的风。刘景仁被带下警车的时候,戴着手铐和脚镣,步履蹒跚。他的脸上没有恐惧,没有慌张,甚至没有任何表情。他微微低着头,目光落在地上,像一具行尸走肉。
他似乎对即将面临的一切毫不在意。
三月九日,在审讯室里,刘景仁对着讯问他的民警说了一句话:“大哥,我态度够好的吧?政府可得宽大处理我呀。”
审讯的民警愣住了。
一个杀害了十五条人命的恶魔,加上吉林的两起案件,他一共杀害了十五个人,竟然还以为自己能够得到宽大处理。
他不知道“宽大”
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吗?还是他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杀人偿命”
这个概念?
随着审讯的深入,刘景仁的身世逐渐浮出水面。
刘景仁是一九七〇年出生的。他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身世时,说了一句让人心里发酸的话:“我从小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本来姓井。母亲生下他四十五天的时候,就去世了。那时候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父亲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实在养不起这个刚出生的婴儿。父亲怕他活不下去,就把他给了自己的妹妹抚养。
他从此随了姑父的姓,改名刘景仁。
几年以后,姑姑也去世了。姑父再娶,有了自己的家,刘景仁就成了一个没有人管的孩子。他在那个家里,像是一个多余的物件,有也行,没有也行。
谁也说不清,罪恶的种子是什么时候种下的。
刘景仁承认,他从小就没有朋友。这固然与他被寄养的身世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爱偷东西。上小学的时候,他今天偷同学的橡皮,明天偷同学的铅笔,后天偷邻居家的鸡蛋。小伙伴们都不愿意跟他玩,骂他是一个“缺爹少娘的东西”
,还经常找茬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