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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黑警 覆灭记(第2页)

,背后藏着他想都不敢想的阴谋。

二、蹊跷的判决:主犯跑了,从犯“缓刑”

,正义成了泡影

程丽萍的葬礼办得很简单。林中民把烧烤店关了,门上贴了张“转让”

的纸条,白纸黑字,像一道伤疤。林成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翻着母亲的照片,照片里的母亲笑着,穿着那件蓝色碎花围裙,可现在,围裙上的血渍成了他永远的噩梦。

“我妈是为了保护我才死的。”

多年后,林成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起这句话还是会红眼眶,“她那么温和的人,一辈子没跟人红过脸,却因为我,被人捅了一刀……我接受不了,真的接受不了。”

警方很快就抓获了顾祥和那个拿钢管的年轻人,可捅人的马迎春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了踪影。林中民每天都去派出所问案情,得到的答复总是“正在查,你等着消息”

。他不知道的是,马迎春能跑掉,是因为有人在背后“帮忙”

——而这个人,后来成了他十六年里求告无门的根源。

更让林中民父子绝望的是,2002年年底,法院对这起案子的判决下来了:顾祥和拿钢管的年轻人,被判“寻衅滋事罪”

,缓刑两年。

“缓刑?”

林中民拿着判决书,手都在抖,“我老婆死了!是被他们捅死的!这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啊!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怎么还能缓刑?”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起刑点就是十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判死刑。可顾祥他们不仅没坐牢,连一天看守所都没进——因为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主犯马迎春在逃,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从犯有杀人故意,故从轻判决”

林中民不服,他去法院申诉,去检察院反映情况,可每次都被挡回来。有一次,他在法院门口拦住办案法官,追问为什么这么判,法官不耐烦地说:“这是按程序来的,主犯没抓到,我们也没办法。你再闹,就是妨碍公务!”

林成记得,那天父亲从法院回来,坐在沙发上抽了一夜的烟,烟灰缸里的烟蒂堆得像小山。第二天早上,父亲对他说:“成成,咱们别告了,没用。”

林成知道,父亲不是不想告,是告不动。那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顾祥背后站着的,是石河子市公安局的人——顾祥的弟弟顾军,是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民警,而顾军的“大哥”

,正是当时已经崭露头角的白波。

顾军是白波的“小弟”

,从警那天起就跟着白波,白波对他很赏识。马迎春捅死人后,顾军第一时间就找到了白波,求他帮忙“摆平”

。白波虽然不认识马迎春,但看在顾军的面子上,还是让自己的骨干小弟周雪峰把马迎春藏了起来——周雪峰在广州有个“大哥”

开电子厂,马迎春就化名“李军”

,躲在广州的工厂里打工,一躲就是十六年。

主犯跑了,证据链断了,从犯靠着“保护伞”

轻判——程丽萍的案子,就这么成了一桩“悬案”

,压在林中民父子心里,压了十六年。

而在这十六年里,那个帮马迎春逃跑的白波,在石河子的警界里,一步步爬到了权力的顶峰。

三、“禁毒英雄”

的堕落:从警校毕业生到黑社会“保护伞”

白波是土生土长的石河子人,1970年出生,1992年从新疆警校毕业,一毕业就被分配到石河子市公安局,成了一名禁毒警察。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白波还是个挺正派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说话办事干脆利落,破过几个小的贩毒案,很快就从普通民警提拔成了禁毒大队的科员。那时候的他,还经常跟同事说:“毒品是老百姓的祸害,咱们当警察的,就得跟他们死磕。”

可随着职位越来越高,白波的心态慢慢变了。1998年,他当上了禁毒大队副队长,开始接触到更多的涉毒人员——这些人里,有开赌场的,有放高利贷的,还有搞娱乐场所的,他们出手阔绰,动辄就给白波送烟送酒,后来甚至直接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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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白波还会拒绝。有一次,一个贩毒团伙的头目想给他送五万块钱,让他“高抬贵手”

,白波把钱扔了回去,说:“你这是在害我!”

可后来,他看着身边的人住大房子、开豪车,再看看自己每个月几千块的工资,心里渐渐不平衡了。

“第一次收钱的时候,我一夜没睡。”

后来白波在审讯时交代,“那是2000年,一个开赌场的老板给了我两万块,说让我多‘关照’他的场子。我把钱藏在床底下,总觉得会被人发现。可过了几天,什么事都没有,我就想,反正没人知道,拿一次没事。”

有了第一次,就有无数次。白波开始跟这些“黑道朋友”

称兄道弟,他们请他吃饭、唱歌、泡澡,给他送名牌手表、高档衣服。而白波则利用自己的职权,给他们“开绿灯”

——赌场被查了,他一个电话就能把人放出来;贩毒的被抓了,他找个理由就能“证据不足”

释放。

2004年,白波当上了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队长,主管禁毒工作。这一年,他干了一件让他“名声大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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