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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第3页)

他叫塞德里克,没有姓,柯特王给的只有名字,因为女仆的孩子不配拥有王族的姓氏,这是王后说的,当着母亲的面说的。

母亲跪在地上捡被王后打翻的餐盘,碎瓷片割破了手指,血滴在白瓷上,比盘子上的花纹还红。

那年他四岁,站在走廊的柱子后面,透过门缝看见了这一幕,他记住了王后裙摆上那圈金线绣的鸢尾花,和母亲指缝间滴下来的血。

母亲是王宫里的女仆,不是那种在殿堂上伺候的、穿着干净围裙的女仆。

是地下室里洗床单的、手指常年泡在水里、指甲缝里永远嵌着灰的女仆。

她长得不丑,甚至可以说好看,如果不是好看,柯特王也不会在某个喝醉的夜晚,在酒窖的楼梯拐角处拦住她。

一次,就一次,母亲后来跟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件从别人身上听来的事。

“他第二天就不记得了,”

她说,手里的针线没停,正在缝一件洗得白的旧袍子,“但我有了你。”

她没敢说有了他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柯特王不记得她,但记得那晚。

他不高兴,不是因为酒后失德,是因为女仆的肚子大了,王后知道了,整个王宫都知道了。

他被迫承认了这个孩子的存在,但只给了塞德里克一个名字,没有身份,没有地位,没有继承权,连住在王宫里的资格都没有。

塞德里克和母亲住在王宫外一条窄巷子的尽头,一间石砌的小屋,屋顶的瓦片缺了角,下雨天要用木盆接水。

母亲白天带着他去王宫里洗床单,傍晚把厨房不要的边角料带回来:了硬的面包边,剔了肉的骨头,蔫了的菜叶。

她把这些东西煮成一锅,稠的给塞德里克吃,稀的自己喝。

巷子里的小孩不跟他玩,不是因为他不好玩,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不让。

“那个野种,”

大人们说起他的时候用这个词,声音不大,但足够让他听见。

“离他远点,他娘是勾引国王的狐狸精。”

小孩们不懂什么叫狐狸精,但知道不是好话。

他们把石子丢向他,丢完就跑,塞德里克不追,也不哭,弯下腰把石子一颗一颗捡起来,整整齐齐地放在墙根底下。

石子越放越多,像一座小小的、灰扑扑的、没有人会来看的坟。

他五岁那年,母亲病了,不是大病,是着凉,烧,咳了几天,她没去看医生因为看医生要钱,她没有钱。

她躺在床上,被子拉到下巴,脸烧得通红,嘴唇干裂出血,塞德里克踩着小板凳够到灶台,给她煮了一碗粥。

米是米缸里仅剩的,水是井里打的,火是他在灶膛前吹了半个时辰才吹着的。

粥煮出来是糊的,锅底结了一层黑炭,母亲喝了一口,笑了一下,说“好喝”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母亲笑,他以为她笑了就没事了,第二天她的烧没退,第三天也没退,第四天她咳出来的痰里带了血丝。

第五天柯特王派来的人站在门口,扔下一只小布袋,布袋落在地上,出一声沉闷的、装满金属的响。

那人没说谁给的,也没说为什么给,转身走了,母亲用那些金币请了医生,病好了。

塞德里克把剩下的金币藏在了床板下面,用一块破布包着,塞进最里面的缝隙。

他每天晚上睡觉前摸一下,确认还在,他不知道这些钱够不够下一次生病。

他很快就七岁了,七岁能做什么?七岁能一个人走三条街去打水,能劈柴,能生火,能煮一锅不糊的粥。

七岁也能想很多事,想自己为什么没有姓,为什么母亲要洗一辈子床单,连个名分都没有。

七岁的脑子里装不下太多道理,但装得下委屈,委屈是满的,从脑子里溢出来,流进胸口,沉甸甸的,压得人长不高。

他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在窄巷子里长大,学一门手艺,当个鞋匠或者铁匠,或者像母亲一样进王宫里当下人。

领一份少得可怜的工资,攒一辈子钱,在巷尾买一间不漏雨的房子,然后老了,死了,埋在城外那片长满野草的坟地里,连块碑都没有。

母亲每次听见他说“以后”

就会打断他,说“别说了,先把这碗粥喝了”

他喝粥的时候母亲看着他,眼睛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光。

有一天,柯特王的人,把塞德里克带走了,柯特王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在塞德里克被带进来的时候甚至没有抬头。

直到塞德里克跪在地上、磕了头、叫了“王”

之后,才从桌上的羊皮纸堆后面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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