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没把托盘上的东西抖下去,幸好亚历克斯就在旁边,连忙救急,扶了一把。
谢见洵赶忙把托盘放回柜台上,甩了甩手臂。
亚历克斯一言难尽地看了他一眼,嘴里念着什么“娇生惯养、少爷身子”
。
他皱着眉道:“端不动?”
谢见洵实话实说:“有点累。不过没关系,晚餐很快就要结束了,到时候就能休息了。”
“你……”
亚历克斯欲言又止。
像是想到什么,他说:“端稳了,别把盘子砸了。还有,明天起早点。”
说罢,少年老板把手里的东西往前台柜子里一塞,快步往旅店外走去。
谢见洵疑惑地目送他离开。
感觉亚历克斯先生屁股后面有把火在追着烧,走这么匆忙。
第二天一大早,谢见洵遵循老板的旨意,早早起床。
壹永远都起得很早,或者说,作为机械人偶,他甚至不需要睡眠,还能提前把早餐端来,等谢见洵洗漱完,两人坐在床边分享了早餐。
谢见洵一抬手,就觉得不对。
手臂肌肉出乎意料地酸痛,抬都抬不起来……等会儿,在这种状态下,他要怎么完成今天的工作?
谢见洵心事重重,心道,不然就硬撑着上阵?
结果一打开房门,看见亚历克斯直挺挺站在杂物间门口,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他惊讶道:“亚历克斯先生?”
亚历克斯把东西递过来,谢见洵低头一看,现是一套崭新的服务员制服,但和昨天的制服颇有区别,更精致,也更花哨。
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大堂里跑前跑后,端茶倒水该穿的衣服。
谢见洵困惑道:“这是给我的吗?”
亚历克斯道:“我看你衣服不太合身,还笨手笨脚的,东西端都端不起来,别干服务员得了。今天穿这一套,站门口,不,就站在前台吧,反正也对着落地窗,招揽一下客人。”
谢见洵惊讶地接过新衣服,去盥洗室换上。
仍是一副服务员打扮,却比之前精致太多,颇有些礼服的质感,一下便从乡间小旅馆,变成了高雅酒会上游旋于客人之间的燕尾服侍应生。
亚历克斯指挥他去前台当个花瓶,谢见洵也乖乖照做了。
烟灰色的半长扎起,顺滑地垂落领口。
站在前台对别人笑,好像在光。
旅馆都跟着亮堂。
刚一步跨进旅馆大门的年轻团长都看愣了,探头瞧了眼,确信这里是斯里伯利奇,而不是别的什么旅馆,才敢放心大胆地走进来。
亚历克斯早看见了他到来,嘲笑道:“巴塞罗老爷,以往来我这小店都跟回自己家一样,今天怎么这么拘谨?”
年轻团长忍不住看了眼谢见洵,后者迷茫地冲他笑了笑。
他干巴巴地说:“嘿,我怎么知道你会往店里放个小聚光灯?”
亚历克斯:“揽客的策略不枉我花钱买了新衣服。”
他略有些得意,觉得自己有经商头脑。
团长摸摸鼻子,在他惯坐的吧台前坐下。
“不得不说,干得不错,会有人愿意冲着他进来的……是不是,小玫瑰?你今天穿这身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