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个杀人凶手就这么放过吗?”
刘钦虽然满脸都是对差点误伤桑嫤的愧疚,可同样也带着对桑娆的愤怒。
言一:“刘钦公子,以事实论,若要查,此案无法完结。
且根据大盛律法,“十岁以下,犯反逆、杀人者,视情节轻重可采取收赎或死者上请之法。”
收赎,也就是可以用财物赎免刑罚,主要适用于轻罪,一般采用笞、杖、徒。
若情节严重,则需要死者家属上报申请,向上级部门先请后治,等候裁决。
言一:“十年前桑六小姐不过六岁,且若她所言为真,她的举动为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害你母亲的行为,以失手论。
失手杀人,年龄不足,可收赎。
当然,您是吴兰的儿子,有权利提出上请。
但得提醒您一句,前提是此案可查。”
简单来说就是这个案子已经无法立案,刘钦若想要走律法层面惩治桑娆,没有可能。
桑娆的自首信投了也是白投,京兆府一番调查发现已然没有证据可查,自会退回她的信件。
但是若这件事泄露出去,桑娆以及桑家又会再次站在风口浪尖。
桑嫤身子刚好,言初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刘钦失神站着。
他该怎么办?
刘钦:“那就让我的母亲死的不明不白吗。。。。。。”
言初:“不妨听听我的建议。”
言初起身找到两人中间。
言初:“二位如今执着的,是心里的不甘心。
一个不甘心母亲死因,一个过不去心里的坎。
桑六完全可以把这件事再瞒十年。。。。。。三十秒。。。。。。甚至更久,但她选择自首和向你坦白。
说明这些年,她心里一直记着这件事,也并不好过。
可是刘钦,你的母亲是为了救人才死的,桑娆也是为了救人才造成今日这副局面。
这件事里,除了那两个不知死活的歹人,没人带有恶意。
事情已然发生,桑六会永远活在愧疚里,对你母亲的愧疚,对你的愧疚。
这种惩罚,是律法达不到的。
你可以提三个要求,不管是对我还是对桑六。
钱财亦或权力,你开口,我必应。”
刘钦没有说话,所有人都在等着他的态度。
不过言初知道,他会答应。
慈幼院的孩子里,刘钦是最懂事也是最聪明的,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这件事的最优解是什么。
更明白桑娆主动告诉他这件事的意味着什么。
桑娆能主动告诉他真相,便是说明这十年,她的确因为这件事一直在自责。
自己若一直钻牛角尖盯着这事不放,不仅不会有结果,还会失去提三个条件的机会。
刘钦再抬头时,眼中坚定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