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没说话,手指在扶手上敲得哒哒响,眼神阴得能滴出水。
不是他怕死。
是他太清楚——这次,输不起。
毕竟打了这么多年仗,这点门道还能不懂?
他不过是个坐办公室的,懂个啥?真以为打仗是开大会投票选出来的?
出了岔子,死的可不是他。
他压根儿就没上过战场,嘴上说的再好听,也挡不住炮弹打在脑门上。
“总董,咱们都走到这一步了,您就别纠结了。
我比谁都清楚该怎么打。”
“我从南边杀到北边,从尸堆里爬出来十几次,哪一次不是踩着人命赢的?你行吗?”
“你连枪都没开过,能懂什么叫节奏?什么叫伏击?什么叫趁他没反应过来直接剁了他?”
“你在这儿瞎指挥,搞不好整个团队都得陪葬。
我求你了,听我的,别添乱。”
史密斯听了这话,心头一紧,差点把咖啡杯子捏碎。
这他妈……是在嫌我碍事啊?
他越说越像主心骨,自己反倒像个来视察的外行。
可仔细一想——他说的还真他妈没错。
自己就是个靠关系上位的BOSS,人家是真刀真枪拼出来的。
你让他退?他能跟你拼命。
你硬顶?真出了事,你背锅。
他都把话戳到这地步了,自己还能咋办?
认怂吧。
毕竟,当年他抱着我从火海里爬出来那会儿,我就欠他一条命。
“行。”
史密斯吐了口烟,眼神沉了,“指挥权你拿去。
但记住——只许赢,不许输。”
“赢了,你就是头号功臣。
输了——”
他顿了顿,声音冷得像铁:“我不杀你,但我能让你生不如死。”
安米修眼睛一亮,拳头捏得咔咔响。
成了!
这老东西终于不啰嗦了!
他等这一刻等了整整七年!
今天不把那些狗东西摁进泥里,以后他安米修的名字就倒着写!
别人以为他是靠运气爬上来?呵,他要让全世界知道——
谁是真正的疯子,谁才是真正的刀锋!
这一仗,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