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的爆竹声在台中城的街巷里渐次消散,潮湿的海风卷着残雪掠过城头,林墨立在经略府的檐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鲨皮刀鞘。
案头摊着的辽东舆图上,北京的位置被朱笔圈了个红圈,圈旁密密麻麻写着三个字——袁崇焕。
他指尖落在“己巳之变”
的注脚旁,喉结动了动。
开始思索起救援袁崇焕的事情。
先袁崇焕的罪名是“通敌叛国、擅杀毛文龙、纵敌入关”
。
1629年的己巳之变,皇太极绕过关宁锦防线,直逼北京,袁崇焕率关宁军驰援,却被崇祯猜忌。
这些罪名中,“擅杀毛文龙”
触碰了“君权不可僭越”
的红线,“纵敌入关”
让崇祯颜面扫地(京城被围是明朝立国以来的奇耻),且崇祯性格多疑、刚愎自用,认定袁崇焕“欺君”
。
此时已下狱一个半月了(1629年12月初入狱,163o年8月凌迟),朝野上下的舆论也被“反袁派”
(温体仁、周延儒等)操控,民间也因京城被围而痛恨袁崇焕,“杀袁”
是崇祯巩固君权、平息民愤的政治选择。
袁崇焕作为“钦犯”
,关押于北京诏狱(锦衣卫狱),而非普通府县监狱。
而诏狱又是由锦衣卫北镇抚司直接管辖,守卫森严,且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复核,最终需崇祯“朱批”
才能定案。想从诏狱劫人,不仅要贿赂锦衣卫官员,还需打通三法司、内阁甚至司礼监(太监)的关节,而这些官员深知“欺君之罪”
的后果,绝非“重金”
就能收买——一旦事,必是“诛九族”
的重罪,风险远大于收益。
而且台湾与北京的地理阻隔,路上转运风险极高。
想到这些前提,林墨开始思索起解决办法来。
第一:先派信得过的人去北京贿赂锦衣卫北镇抚司的中层官员(如千户、百户),了解袁崇焕在诏狱的处境(是否受伤、是否被严密看管、会审时间),以及崇祯的态度变化(是否有“转圜余地”
)。
再者明末锦衣卫官员腐败严重,如崇祯朝的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后来投降李自成时“献银三万两”
,可见其贪腐程度,中层官员更容易被重金收买。
第二:是要打通“传递消息”
的渠道:贿赂狱卒或锦衣卫校尉,让你派去的人能与袁崇焕见面(需伪装),传递你的计划,如“假意认罪求流放,途中劫走”
,同时了解袁崇焕的意愿,他是否愿意逃?逃到台湾后是否愿意帮你练兵?
袁崇焕是忠臣,若他坚持“以死明志”
,自己强行营救只会适得其反。
第三:要拖延袁崇焕被处决时间:林墨准备用钱贿赂三法司的主事官员(如刑部郎中、都察院御史),以“案件复杂,需进一步核查毛文龙旧部证词”
为由,拖延会审进度,为你争取1-2个月的准备时间。
其实历史上的崇祯原本就对“杀袁”
有犹豫,否则不会关押8个月才处决。
第四则是要获取“合法通行凭证”
:贿赂兵部、户部官员,弄到“海船船引”
(出海许可)、“驿站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