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这四个都死了,何天就可以摸尸,搜罗一点银子,直接逃走,浪迹天涯了。
趴在石头后面,何天看着战况是热血沸腾。
要不是知道悍匪的意图是一个不留,何天都恨不得上去给悍匪当帮手了。
差役中的两个最是能打,一个是一张黑脸,络腮胡子占据半张脸,几乎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看眼神就知道这人骨子里多冷血。
对方在杀敌的时候,还有功夫往何天这边投放一个阴冷的眼神,那眼神几乎要把何天给冻住。
这一路上络腮胡子都是整个差役队伍的领头人物,所有人都对他言听计从。
他不苛责犯人,但只要这么用看死人的眼神看一眼犯人,大家什么怨言都不敢说出口了。
这一路上,络腮胡子也就只对前面那个十几岁的少年有点好语气。
那少年称呼络腮胡子为姐夫,现在那少年看着也快不行了,虽然还在应对,但何天看见他后背已经被砍了一刀,棉袄里露出的棉絮已经被血液浸湿,从血迹也能看出伤口的狰狞。
不得不说,这个姐夫跟小舅子的功夫还不错,不然也不会撑到现在。
眼瞅悍匪只剩下最后两个,何天心提到嗓子眼。
那小舅子已经是强弩之末,在举起手中大刀的时候,中门大开,对方一剑就要刺下来,络腮胡子勉力应对的时候,还分出心神关注这边,见状利落的放弃抵御,把手里的刀子抛起落下,横着拿顺手,扔过去的时候灌入全身力气。
只听一声惨叫,那准备刺小舅子的悍匪被一剑穿心,利落的倒下。
也就是因为这一剑,络腮胡子手里没了武器,给敌人可乘之机,被当胸一剑穿透。
络腮胡子低头看一眼,只皱了皱眉头,似乎感觉不到痛,顺势向前,掐住悍匪的脖子,利落拧断。
“姐夫!”
那小舅子得救了,自己本来就伤得不轻,再看络腮胡子,更是奄奄一息。
何天有点惋惜,想去摸尸的念头被打消了。
外公说过,哀兵必胜,这会儿他们处于濒死边缘,还是不要触霉头,不如直接跑吧!
这么点功夫,偷袭何天的两个人都被何天摸过了。
身上摸出几个碎银子,还在其中一人腰间摸出一包药粉,还有一个钱袋子,里面铜板不多,但是隔着袋子,似乎有纸条,不是路引就是银票。
不管是什么,都是何天现在必须的。
何天转身要走。
就在这时,一阵风声,从何天耳边呼啸而过,吓得何天一动不敢动。
人的识时务之处就在于,可以勉力一战的时候,勇猛无比,等真的现实力悬殊太大的时候,就会乖乖缩着脖子当狗。
何天现在就是。
光听这破风的声音,就知道利刃度奇快,此人功夫很深,不是之前那个长刀挡一下,顶多手腕被震的麻就能搞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