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方在早上七点十五分打来电话。我没接。他又打了三个,我接了。
“你看了没?”
他问。
“没。”
“你先看。”
我打开微博。那条微博的转发已经过了八万,评论四万多。热搜第一:#陈默声讨潇潇侵权#。热搜第三:#潇潇改编杜甫#。热搜第七:#杜甫到底是谁的#。
评论区里,我的粉丝和潇潇的粉丝已经打成了一团。我的粉丝说“支持陈默维权,音乐不是法外之地”
,潇潇的粉丝说“改编也是一种创作,老艺术家不要太玻璃心”
,还有大量中立的吃瓜群众在刷“打起来打起来”
。
我翻了几页评论,看到一条被顶得很高的留言:
“陈默老师,您说潇潇侵权,但她在演唱会上说了这首歌是您的作品,也说了‘致敬’两个字。您是不是太较真了?音乐本来就是要分享的啊。”
我把这条评论看了三遍。每看一遍,嗓子眼里就涌上来一股酸涩的东西,被我咽回去了。
“致敬”
。这个词真好用。像一个万能钥匙,可以打开任何一扇本不该打开的门。我偷了你的东西,但我告诉你这个东西是你的,所以这不算偷,这叫“分享”
。我把你的画涂改了,但我保留了你的签名,所以这不叫破坏,这叫“致敬”
。
我在心里把“致敬”
这个词咀嚼了很久,像嚼一颗没有味道的口香糖,越嚼越硬,越嚼越硌牙。
老方在电话那头说:“她的团队应该会很快回应。你想好下一步了吗?”
“没有。”
“我建议你冷静处理。这种事——”
“我很冷静。”
“你冷静的时候反而最吓人。”
老方停了一下,“陈默,我知道这首歌对你意味着什么。但你要想清楚,你现在的地位,你的形象,你的——”
“我的什么?”
“你的‘体面’。”
我挂了电话。
“体面”
。又是一个好词。一个体面的人不应该发火,不应该计较,不应该跟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一般见识。一个体面的人应该大度,应该宽容,应该微笑着摆摆手说“算了算了,都是为了音乐”
。一个体面的人应该把自己的伤口藏好,应该在被侵犯的时候保持沉默,应该把所有的愤怒嚼碎了咽下去,然后在镜头前说“我很好,谢谢关心”
。
我当了十二年体面人。十二年里,我没有跟任何艺人撕过,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失态过,没有在采访里说过任何人的一句不是。媒体说我是“歌坛的君子”
,粉丝说我是“温柔本身”
,连我母亲都在亲戚面前说“我家陈默从小到大没跟人红过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