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事消费,"
他越说越快,"
这不是败家是什么?若每家每户的女子都学着这样,攒的钱全花在这些没用的小东西上,家底还不被败光?"
旁边一个年轻妇人看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又闭上了。
她丈夫在旁边,她不敢接话。
可她心里在想:他自己上午还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块砚台。那也是没用的东西。写字用旧砚台不行吗?可他说旧砚台磨出来的墨不够细。
不够细和不好看,到底差在哪里?
她没问出口。但她记下了这个问题。
女学筹备处。
两个女先生正好趁着午歇也在看天幕。天幕里小莲正把一个九块九的发夹从架子上取下来,翻来覆去地看,然后又放回去,又拿起来。
坐在左边的是孙先生,三十出头,是第一批女学先生里年纪最轻的。她看着小莲把那朵布花举到灯下,忽然笑了。
"
你看她,"
孙先生说,"
在发夹前面站了那么久,翻来覆去地看,就是喜欢那朵花。不是因为谁让她买,也不是因为需要——就是喜欢。"
坐在右边的沈先生没有说话。
她比孙先生大七八岁,头发已经白了几根。她看着天幕里小莲把发夹、杯垫和帆布袋摆在收银台上,看着收银员一样一样扫过码,看着小莲自己付了钱,然后把小票折好夹进笔记本里。
孙先生还在笑:"
九块九,不贵。可她喜欢的样子跟个小孩子似的。"
沈先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茶已经凉了。
她不是没有喜欢过东西。
她年轻的时候,有一年过年,在街上看见过一支银簪。不是什么贵重的样式,上头只刻了一朵小小的梅花。她觉得那梅花刻得好,每一片花瓣的弧度都不一样。她在摊子前面站了很久,摊主问了她三遍要不要买,她最后说不要。
不是买不起。是她爹在边上站着。她爹说:"
女孩子家,买这些东西做甚?以后嫁了人,婆家自然给你买好的。"
她没有嫁人。她后来进了女学教书,自己领俸禄,自己管自己的钱。可每次路过卖首饰的摊子,她还是会想起那朵梅花。不是因为那支簪子多好看——是因为那时候她连为自己喜欢的东西说一句"
我要"
都不敢。
沈先生把茶杯放下来。
"
喜欢也是用处。"
她轻声说。
孙先生转头看她。
沈先生望着天幕里那个女孩子把纸袋抱在胸前,又说了一句:"
只是从前没人告诉我们,喜欢也可以是用的理由。"
孙先生的笑慢慢收了。
她想了想,忽然觉得沈先生这句话比那个读书人所有关于"
败家"
的滔滔大论都重。
沈先生把案边一张没写完的纸拿过来,在上面添了一行字。
女学生能否结伴外出采买。
她写完以后,又在旁边补了两个小字:阿宁。
小莲和林晓从商场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
街上的人比中午少了一些,风从楼间穿过来,带着一点傍晚特有的凉。小莲抱着那个纸袋走了一段路,打开袋子看了好几次。发夹还在。杯垫还在。帆布袋还在。
"
回去再拿出来看。"
林晓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