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小托马斯韦恩的弟弟,夜枭的弟弟,他的弟弟。
他亲爱的、愚蠢的、天真的……
有着美丽蓝色双眸的弟弟。
为什么他的弟弟总是这样?
夜枭本以为眼前的克隆人、继承了他名字的小托马斯不会变成这种容易死去的模样。
但,当小托马斯没有向几个月前一样什么都不在乎的跟随着他,反而是问他“去哪儿”
。
夜枭的脑袋像放电影一样开始回放他和他每一个弟弟相处的分分秒秒:
最开始是布鲁斯干净的小小坟墓,下雨天夜枭黑色的伞会放在上面。
然后是理查德分成五份变成美丽圣诞礼物的红绿包装盒,从那以后哥谭再也不过圣诞。
最后还有克隆人与夜枭第一次面时的那座冰雕。
如果没有遇见夜枭,克隆人会意识清醒却无法动弹地千百年困死在其中的那座人形冰雕……
难道我就是更喜欢这样的弟弟吗?
我喜欢笨一点的?我喜欢会把自己害死的那种?
所以我才会和终极人混在了一起?
不,这个不算。
有些忍不住怀疑起了自己的品味,夜枭嘴上却又选择安抚道:
“不,不是回去地球三。
“son,我不是来带你回去的。”
别问为什么明明他们是兄弟他却会用“son”
来称呼他的弟弟。
孩子、亲爱的、蠢货,什么样的称呼夜枭都可以用来呼出他的弟弟。
因为那是他的弟弟,他的。
所以他当然可以这样做。
就像他当初会杀死布鲁斯一样,他可以。
他的弟弟,无论是哪个,他不会让他的弟弟属于别人的。
这样想着,于是,夜枭伸出手,对小托马斯邀请道:
“来吧,你不是想知道企鹅人这批货的情况吗?
“有些事情必须你自己来做。”
夜枭想:
这可是他从理查德身上得到的经验,他当初不应该瞒着理查德杀死格雷森夫妇的。
如果他当初把真相告诉来理查德格雷森,让理查德自己动手杀死那对想把他卖给猫头鹰法庭的夫妇,而不是由他动手。
……理查德在被他收养那么多年后还会因为小丑侠的挑拨而死去吗?
第77章狗以及实验体
1。
“过来,我亲爱的弟弟。”